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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关于开展林权初始登记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6-25 15:47信息来源: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依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登〔2020〕2号)、《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淮北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提醒的函》等相关规定,在全区内将对林权类不动产开展初始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单元预划分区域

本次登记单元预划分为四个部分烈山镇、宋疃镇、古饶镇杨庄办事处。

二、初始登记申请受理办理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登记类别及范围

林地承包经营权与林木所有权

四、申请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单位需提供身份证明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通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报请镇办)人民政府批准)。

2.集体林地承包合同

3.包含集体林地所有权信息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权利依据文件;

4.权属界线协议书、调解书、人民政府的生效决定或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

5.历史沿用及林地权属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

6.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权籍调查文件。

五、登记申请地点及咨询联系方式

各镇、办自然资源规划所或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林业站

烈山镇:黄文权    电话:13966133061

宋疃镇:黄彪      电话:15156196628

古饶镇:杨燕平    电话:18365211945

杨庄街道办:王冲  电话:13030602969

淮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烈山分局林业站:魏寅    电话:17356103633

六、其他相关事项

1.农户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民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从事林业生产的,有权申请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2.登记单元所涉及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林权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等相关主体,应积极主动配合,确保确权登记工作的顺进行。

特此通告。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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