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企业及个人:
为贯彻落实《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烈山区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烈政办秘〔2023〕40号)精神,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促进我区知识产权能力不断提升,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4年度知识产权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知识产权
二、申报主体
烈山辖区内符合《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烈山区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烈政办秘〔2023〕40号)文件中规定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经济开发区,以及户籍在本区的个人。
三、申报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烈山区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烈政办秘〔2023〕40号)文件中规定的知识产权相关项目。
四、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方式
填报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一式两份报送至区市场监管局。
六、审核程序
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股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与区财政局会商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报经区政府批准,按程序拨付兑现资金。同一企业、同一当事人,同一项目就高奖补,不能重复申报。
七、申报事项及提交材料
知识产权奖补项目暨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
申报项目 |
材料清单 |
1 |
对维持年限达到10年的有效高价值发明专利,当年每件给予0.6万元一次性奖励。 (注:专利申请日在 2014年度) |
1.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缴纳2025年度年费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
2 |
为促进企业向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转化,对在本区内拥有有 效发明专利的企事业单位,在原有数量的基础上当年在本区内拥 有量总数增长 3件、5件、7件、10件的,分别给予 1 万、2 万、 3 万、5 万元奖励;对于第 2款中符合战新产业的高价值授权发明专利,在上述条款奖励的基础上另增加 0.3 万元/件奖励。 |
1.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缴纳2025年度年费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
3 |
对于通过PCT途径申请发明专利,在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并获得境外授权的,给予2万元/件的奖励。 |
1.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
4 |
对当年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 单位,一次性奖励 2 万元。 |
1.贯标证书复印件;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
5 |
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项目所申请并授权,且为本区内的发明专利转化实施的,因该项发明专利的实施实现年销售收入超过 500 万元的,给予一次性 2 万元的奖励。 |
1. 新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2. 企业与高校签订的产学研协议复印件3. 该发明专利实际用于产品生产的证明材料;4. 该产品年销售收入证明材料;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注: 申报知识产权奖补项目应当提供通用材料(附件1、2、3)及本表列明的申报材料
八、注意事项
1、申报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请规范填写《烈山区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利类奖补申请表》(附件1 ),及信用承诺书(附件2)申报专利事项较多的,可自行制作专利明细表附后。
2、请完整、准确无误地填写表格中收款账户、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避免后期拨款时带来不便。
3、申报资料中提供的原件,用于初审核对,可不装入提供的纸质材料中。
九、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和项目,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
3.自2023年1月1日以来,申报省市各类政策时提供过虚假资料的;
4.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彭伟、陈义军
联系方式:4661080、19018088175、18156170072
附件:1、烈山区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申报表 .docx
淮北市烈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