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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5 14:35信息来源: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 字体:【    】

2024年第三、四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淮北市烈山区三诚管桩有限公司露天进行管桩防锈作业,废气无组织排放;破碎、筛分、上料等工序除尘效果差,周边积尘较重。龙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贴花车间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异味刺鼻;喷涂工序废气喷淋箱未使用,箱内漆渣干燥板结;活性炭吸附箱活性炭填充量不足,无法有效处理废气”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式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47月调查发现,淮北市烈山区三诚管桩有限公司露天进行管桩防锈作业,废气无组织排放;破碎、筛分、上料等工序除尘效果差,周边积尘较重。龙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贴花车间无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异味刺鼻;喷涂工序废气喷淋箱未使用,箱内漆渣干燥板结;活性炭吸附箱活性炭填充量不足,无法有效处理废气。

二、改实施主体

烈山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环境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2.责令三诚管桩有限公司禁止露天进行管桩防锈作业;破碎生产线停用并配套建设除尘设施,完成整改前不得投入使用;完善筛分、上料等工序除尘设施,确保正常稳定运行。

3.责令龙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贴花车间异味;喷涂工序按要求使用治污设施,清理废气喷淋箱内漆渣;增加活性炭吸附箱内活性炭填充量,确保废气有效处理。

四、目标任务

问题调查处理到位;企业建设完善治污设施、正常开启、稳定运行,废气有效收集、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5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对相关企业环境问题进行调查,不涉及行政处罚。

2.三诚管桩有限公司管桩生产线无防锈工序,后期不进行管桩防锈作业;企业有2条破碎生产线,其中西厂北侧破碎生产线已拆除,西厂南侧破碎生产线已停用并拆除动力电机。

3.龙冠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已将外购的UV 贴花纸改为LED 贴花纸并对贴花车间实行废气检测,检测结果未超标,企业并加强贴花车间通风;喷涂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循环水池已补充水量,完成废气喷淋箱内漆渣清理,喷淋箱已正常使用;同时对通风箱进行二次改造,增加活性炭放置架并填充活性炭。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915日至2025926日,共10个工作日)向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61-3031715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监管)单位hbsdqb2014@163.com

 

 

202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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