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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一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8 08:35信息来源: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体:【    】

    2022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十二号问题一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一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一些县区及水务部门对超采地下水,严重威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认识不足,落实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要求不力,淮水北调供水管网建设滞后,水源置换工作进展不平衡,违规取水问题仍较为突出。《淮北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淮水北调工程通水后,全市工业生产用水将逐步强制等量置换为外调水,到2020年,现状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工业用水80%置换为地表水。督察发现,淮北市仅10家工业企业取用水实现了置换,大多数仍取用地下水,工业对地下水的依赖程度依然较高。2020年,濉溪经开区置换水量占比不到20%。目前,烈山、相山、杜集经开区尚未实现置换,淮北市耀飞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仍未经许可违规取用地下水。

二、整改实施主体

(区)委、政府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1.对开发区内企业取用水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全部关停违法违规地下水取水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自备水源井,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2.2023年12月底前濉溪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自备水源井全部关停2024年3月底前完成濉溪县开发区内淮水北调支线供水管网建设规划2024年10月开工建设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开发区支线供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符合置换条件的工业企业全部置换为淮水北调水源

3.杜集、相山、烈山经济开发区企业水源置换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2023年5月底前完成初步设计编制,2024年8月开工建设,2025年底引调水工程建成通水后实现水源置换。

四、目标任务

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查处到位按期实现工业生产用水置换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2023年4月,市水务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自备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全市共排查违法违规自备井32眼(杜集区20眼、烈山区5眼、市高新区2眼、临涣工业园区5眼,相山区和濉溪县未发现违法违规自备井),2023年6月自备井已全部关停。

2.2023年12月底前县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自备水源井依法依规全部关停;目前县经济开发区濉溪雁鸣水厂统一供水,符合置换条件的工业企业已全部置换为地表水

3.杜集、相山、烈山经济开发区企业水源置换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2025年底前通水后全部完成水源置换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1218日至20251231日,共10个工作日)向淮北市水务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1-3192065

电子邮箱:hbshzh@126.com

       

 

 

                          202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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