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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联合会居家托养服务项目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08:00信息来源:区残联 阅读次数: 字体:【    】

    因工作需要,拟遴选 1 家社会代理机构,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招标代理机构参与。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烈山区“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联合会居家托养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SCL-2026-JJTY-001

服务范围及内容:负责本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招标全流程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我会梳理招标需求、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项目实际的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公告发布、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标及评标活动、协助处理投标异议与投诉、整理招标档案资料并移交、协助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及后续相关协调工作等。

服务期限:自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居家托养服务项目招标工作全部完成止。

二、对被邀请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二)已在淮北市公共交易中心进行网上登记备案;

(三)需在淮北市内设立有独立或分支机构,有固定营业场所;

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在烈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过禁止参加遴选的代理机构。在以往代理烈山区残疾人联合会项目被处理的代理公司在处罚期的不予报名遴选。

三、报名时间及需要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6  1   12 日上午8002026 1  15 日上午1130,节假日不受理,不接受邮寄材料和电话报名,需现场投送报名资料,报名资料现场审核,资料合格的参与摇号。2026  1    16  900 烈山区残疾人联合会会议室现场摇号,参与现场摇号人员需持公司授权委托书。

(二)报名地点:烈山区残疾人联合会,联系人:张支侠,电话0561-4686397

(三)报名资料:参加本次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按照先后顺序胶装成册,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报名日期等,联系人名字及联系方式,每页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在淮北市固定营业场所证明;

3.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4.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5.企业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截图。

四、违约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应按业主要求配备相关人员,如配备的人员专业水平不能达到要求的、不能准时参加委托人对接会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代理机构不能及时更换或更换的人员还是满足不了要求的,委托人有权解除代理合同,一年内禁止参加烈山区残疾人联合会项目的招标代理遴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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