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新春第一会”精神,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不断为企业松绑减负,持续创优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工作需要,现将进一步加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监督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扫码入企”
全区各级行政检查主体进入企业开展行政检查时,应主动向企业亮码,企业进行扫码,“入企必亮码”“无码不入企”,亮码扫码100%全覆盖,这是刚性约束要求。涉企行政部门未亮码,企业有权拒绝接受行政检查。
入企主动亮码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触发式检查。
二、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为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从源头严格控制行政检查频次,年初,区委区政府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制定和备案,明确要求区、镇(街道)两级涉企行政检查主体“计划之外无检查”,现将全区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进行公示:

广大企业家朋友们,若您遇到执法人员入企检查,记得先扫码核验。若您认为行政执法人员无正当理由不“亮码入企”,或无特殊原因在涉企检查计划之外开展检查,您可以在工作日期间拨打监督电话:0561-4685577向我们反映。您的每一次监督,都是我们改进工作的动力!
烈山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