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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12 08:20信息来源:淮北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次数:次 字体:【 大 中 小 】

2025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部分重点区域VOCs管控不力。”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部分重点区域VOCs管控不力。国购汽车城、寇湾汽车城、濉溪经开区、烈山区刘庄工业园等涉VOCs重点区域,均存在企业调漆喷漆作业时未开启治污设施、挥发性有机废气逸散等问题。其中,环丰丰田汽车销售公司等7家企业存在未开启治污设施进行调漆作业、活性炭箱体内未填充活性炭等问题;附利家居公司卡色工序作业时未开启治污设施等。

二、整改实施主体

烈山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涉事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2、综合运用VOCs走航、PID、红外等科技手段,对重点区域开展走航监测,及时发现VOCs高值点位,督促其整改。

3、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管,对重点区域涉VOCs企业开展排查,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VOCs企业排查整治,落实长效监管,严防问题反弹。

四、目标任务

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重点区域VOCs得到有效管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6年9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已对涉事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已依法依规处罚。

2、依托市大气办走航监测结果对发现VOCs高值点位周边企业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3、已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淮北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1-3881852

电子邮箱:hbsdqb2014@163.com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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