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 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 号)、安徽省住建厅、财政厅《乡镇改水改厕实施办法》、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乡镇驻地改水改厕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16〕1512 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2016〕24 号)精神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从2016 年起,用3 年时间,通过对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采取集中和分散处理方式,完成全市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2018 年底实现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二)2016 年,濉溪县所有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要全面建设完成。相山区渠沟镇;杜集区石台镇、朔里镇、段园镇;烈山区宋町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内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要全面开工建设。
(三)已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乡镇政府驻地,可不单独建设污水处理厂(站),但需全面配套建设完善污水管网。
二、实施内容
(一)抓紧编制设施建设规划。以县、区为单位,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适度超前、经济适用a..的原则,依据国家和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根据县域乡村建设(村镇体系)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人口状况、地形地貌等特点,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因地制宜确定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模式,优选成熟稳定、实用低耗的处理设施和处理技术,明确建设规模和时序,统筹推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加快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由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在乡镇政府驻地建设污水处理厂(站),同步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并投入运营。要按照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有步骤、有计划地落实项目用地,妥善做好项目建设中涉及到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基础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要鼓励运用市场化手段,优选信用好、投融资能力强且专业化的企业,参与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发挥专业企业在规模化建设和专业化运行维护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资金筹措
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资金通过政府补助、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专项贷款、企业合作等多种渠道解决。以县、区为单位,对辖区所有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项目进行整体打包,以省级奖补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采取PPP 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政府根据污水处理量、处理标准,通过征收污水处理费以及适当补贴的方式,给予社会资本合理的投资回报。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开展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是今年纳入全市33 项民生工程中乡镇改水改厕的一项重要内容,时间紧,任务重。县、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意义,务必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调度。县、区政府作为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组织调度、监督管理、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目标考核等工作。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市城乡建委会同市民生办加强对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评估验收,并按照《淮北市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考核,保证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