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学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2-08-05 15:20信息来源: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烈山区民生办 阅读次数: 字体:【    】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面向基层、因地制宜、按需施教”的老年教育体系,建立和完善多部门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年教育体系的服务网络,建设群众家门口的老年学校,扩大老年学习人数。到2025年,全区老年学校累计新增学习人数1.4 万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1.1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由 2021 年的 0.35 万人达到 1.75万人左右(其中线下 1.4万人左右),占常住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 32%以上。其中,到 2022 年底,全区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0.34万人左右(其中,线下 0.3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 0.69万人左右(其中,线下 0.6万人左右),占常住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 15%以上。到 2023 年,全区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 0.34 万人左右(其中,线下 0.3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 1.03 万人左右(其中,线下 0.9万人左右),占常住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 20%以上。到 2024 年,全区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 0.36万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 0.3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 1.39万人左右(其中,线下 1.2 万人左右),占常住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 25%以上。

二、主要措施

截至2021年底,我区共有4所老年大学,7个乡镇(街道)设有老年学校,62个行政村(居委会)举办老年学校(学习点)。到 2025年全区改建 1 所老年大学,扩容30所老年学校(学习点)。

(一)扩大老年学校数量。

一是改建一所。依托烈山区老年服务中心,在烈山区改建一所老年大学。二是扩容一批。现有的区老年大学、镇(街道)、社区老年学校的主管部门和行政村老年学习点不断挖掘办学潜力,扩大办学场所,扩充办学容量,到2025年,扩容30所。三是网办一批。到2025年,设立1所区级老年开放大学,建立网络学习子平台和资源分中心,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便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

(二)提升老年教育质量。

一是建设一支优良的师资队伍。各级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都要积极支持老年教育,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鼓励有特长的老年志愿者担任教师。出台老年教育专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老年教育专兼职人员信息库,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建立完善专职人员聘用制度,对于符合条件的老年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纳入职务评聘。依托市内高校、市级老年大学和职业院校建立一批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加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允许高校艺体医学类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实习、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向高校毕业生购买服务,到老年学校任职。二是开发一批优秀的精品课程。按照省市老年教育课程教学指南,针对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遴选、整合、开发一批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开发建设一批体现烈山传统文化、非遗文化和地方特色的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积极探索体验式学习,将课堂教学和实践活动相结合,采取可视、可听、可感的媒体教学开展体验式学习,设计老年人感兴趣的课程和教学方式。区老年大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配送学习资源、提供人员培训等方式为乡村地区的老年学习点提供支持。三是打造一个现代化智慧教育平台。建立网络学习子平台和资源分中心,推进老年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加强老年智能教育,开展智能技术教育培训,挖掘推广一批“智慧助老”工作案例、培训项目、课程资源,有效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四是建设一批示范典型。对照老年大学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创建 3 — 5 个老年学习示范校(点),打造1 个市级老年教育特色品牌,3 个区级老年教育特色品牌,开展 “长者风范”老年文化主题创建活动,开展“学习之星”“最美老年大学(学校)”等评选活动,建设示范性老年教育学习教育体验基地 2 个左右。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镇(街道)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教育、编制、老干部、发展改革、科技、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工作体制。各部门及区政府、镇(街道)、村(社区)要明确具体组织实施人员。

(二)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多元主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政府举办的老年大学(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区镇财政预算。对新建、改建、新设的区、镇、村三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20 万元、10 万元、3 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对于扩容的公办区、镇、村三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元扩容补助;区级以下公办老年学校,按 200 元/人年标准拨付生均经费。

(三)建立多部门办学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教育、发展改革、科技、民政、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产业园区、各企业要充分挖掘自身资源举办或联办老年大学(学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依规举办老年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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