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区直各单位,各驻烈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做好人民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2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负责同志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1.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以南水北调东线、引江济淮等引调水工程为基础,建设从水源到用户的配水工程。配水工程和引调水工程同步建设,确保地表水调到当地即能实现供水入户。在全区范围内开工1个项目,新建配水管道28公里,新建加压泵站2处。(责任单位:区农水局)
2.区域医疗水平提升行动。全市均无任务。
3.“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10.803公里,当年完工10.803公里。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完成33.6公里。全区农村公路列养率100%,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100%,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交总体比例达到80%,提升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服务水平,确保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4.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我区无任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个,房屋总建筑面积25.34万平方米,涉及住户1580户。(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5.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60%;完成51户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25张;县(区域)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完成率达到100%;新增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1个,覆盖面不低于30%;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52%以上。(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6.幼儿托育和学前教育促进。调动社会力量,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新增托位271个(责任单位:区卫健委)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努力提升学前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个,计划投资207万元,资助幼儿259人次。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7.就业促进工程。实施求职用工精准对接计划,全区组织招聘会不少于70场次,服务企业不少于1100户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700人,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技能人才等各类求职者就业,缓解市场主体“招工难”等问题,服务“提质扩量增效”行动计划,为劳动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工搭建对接平台,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在全区选择2个社区,试点推广“三公里”就业圈;组织110名以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6个月内即将离校毕业生及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等,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8.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我区无任务。对区117名城镇低保适龄妇女开展1次“两癌”免费筛查。不断扩大“两癌”筛查覆盖范围和人数,提高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责任单位:区妇联)
9.困难群众救助。全面落实低保、特困救助政策,加强动态管理和信息比对,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补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强生活无着救助、临时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应救尽救。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动态调整低保、特困救助等相关待遇水平。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10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550元。城市和农村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均达到60%。(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0.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70%、80%左右,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稳定实现救助对象纳入基本医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实现市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11.困难残疾人康复。为50名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5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为4名残疾儿童适配其他辅助器具。(责任单位:区残联)
12.困难职工帮扶。根据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困难程度,设立建档标准,将符合条件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生活救助按不超过12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按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确定。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15户,为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助学救助8人,为符合条件的患病职工家庭提供医疗救助2户。(责任单位:区总工会)
13.中小学课后服务。全区64所应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100%提供课后服务,鼓励各地各校提供多样化课后服务,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推动各地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各种因素,不断完善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校外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合理确定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4.15分钟健身圈建设。统筹建设14个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形成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
15.15分钟阅读圈建设。建设1个城市阅读空间,以市区、县城为基本单位,初步形成15分钟阅读圈,构建全民阅读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体局)
16.“惠民菜篮子”运营。由市统筹完成。
17.老年助餐服务。支持建成15个老年社区食堂(助餐点),其中新增老年食堂3个,提供社区助餐点12个。积极开展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试点,依托区域性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赋予助餐配餐功能,为区域内失能、独居、高龄、困难等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2022年建设不少于1个农村助餐点。(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8.老年人门诊就医便民服务。我区无任务。
19.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由市统筹完成。
20.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0件,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必要的、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提升法律案件质量及服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在发展中保障改善民生,全力做好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切实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
(二)高效组织实施。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镇办的业务指导,及时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与市直部门的对接联系,全面了解掌握市主管部门工作动态,积极主动向市直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寻求指导帮助。
(三)强化综合管养。要强化项目建后管养,创新方式方法,善于运用市场逻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管养维护。鼓励统筹资源、整合资金开展综合管养,将市政管护资源、力量和方式向农村延伸,推进一体化管养试点,使民生实事获得更多成效。
(四)创新调度机制。加强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明确任务,分到条块,每季度调度进展落后项目,加大督查力度,切实做到两个不低于(项目进展情况不低于序时进度,不低于全市平均进度),完善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每季度末,镇办、区直牵头部门需报送典型案例、工作亮点。
(五)加强宣传引导。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民生工程标识运用,发挥媒体作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民生工程政策措施、开展项目社情民意调查等,主动倾听民意、集中民智,争取理解和支持,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