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2023年人大票决制民生实事项目——健康守卫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1-29 11:04信息来源:烈山区卫健委 阅读次数: 字体:【    】

经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表决,区卫健委申报的健康守卫工程成功入选烈山区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保基本、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提能力”工作思路,加强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具备疫苗储藏和基本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推动重大传染病和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中的“一锤定音”能力和群体健康干预能力,为经济社会有序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公共卫生技术支撑与保障。

二、建设目标

选址建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成疫苗冷库,配备疾病预防控制应急车辆、实验室等设施设备,力争在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装备、检验能力等方面基本达标,重大疾病和重大传染病监测预警和研判处置能力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项目计划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总预算120万元。

(一)完成区疾控中心规划选址。根据疾控工作实际需要,烈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选址在杨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位于烈山区迎宾大道雷河东岸,正在积极协商,2月份完成规划选址。

(二)完成装修及疫苗冷库、实验室建设。根据办公需要、疫苗冷库及实验室设置要求,拟对杨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拟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4月底完成。

(三)完成疾控应急车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快速现场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配备疾控应急车辆,建议购置一台七座车辆,3月底完成。

(四)完成疾控实验室设备配备。根据《微生物实验室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通用安全准则》(WS233–2002)、原卫生部出台《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应具备开展免疫学、生物化学实验,细菌培养分离鉴定,常见中毒事件微生物培养初步分离,食品、水、空气、涉水产品、化妆品等的微生物检测,寄生虫病病原学检测等功能,建议先期建设HIV初筛实验室、地方病实验室、水质、涉水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微生物实验室,配备超净工作台、生物安全柜、生物显微镜、低温冰箱(—20℃)、1/千电子天平秤等基本设施设备,部分工作需要与房屋改造装修同步进行,5月底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加强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周调度、月评估工作机制,明确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建设任务完成。

(二)加强经费保障。加强项目资金的统筹使用,同时积极向上级疾控部门争取经费支持,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合理使用,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建立健全长效推进机制,在政策制定、人员协调、项目实施等方面加快进度,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三)加强项目监管。根据项目建设目标和部署要求,加强项目监管力度,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规范操作程序,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严格项目建设质量把控,确保项目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四)加强指导督导。区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对区级疾控中心能力建设工作指导和业务督导,对照建设任务和标准及时进行评估和验收,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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