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2023年人大票决制民生实事项目——井盖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3-02-03 11:07信息来源:烈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体:【    】

为深入推进我区城市井盖问题整治,探索构建全方位、全流程、联动顺畅、高效有序的城市井盖管理模式,确保人民群众“脚下安全”,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市政道路井盖安全问题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稳固推进烈山区井盖整治行动工作,补齐市政设施短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

(二)整治范围。排查整治烈山区建成区范围内区管市政道路上的窨井设施。本方案所称窨井设施,指的是区管市政道路上的排水检查井及其井框、井盖等设施。

(三)整治目标。对烈山区区管市政道路上窨井设施进行普查建档,对损坏缺失的窨井设施及时修复整治。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普查建档,厘清权属关系。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对烈山区建成区范围内区管市政道路上的窨井设施进行全面普查,按照《淮北市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建立井盖管理档案,做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确保内容全面、权属清晰、主体明确。

(二)建立问题台账,消除安全隐患。要根据普查结果,建立井盖问题台账,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消除井盖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存在破损、下沉、松动等情形的井盖,要尽快维修加固;对井盖缺失的,要及时按相关标准补装;对深度超过一定深度的窨井设施,要加装防腐蚀、抗老化、承载200公斤以上重量的安全防护网;对于短时间难以完成改造的,应完善相应安全措施,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巡查维护,强化应急处置。

1、产权单位应组织编制窨井设施安全应急处置预案,配备窨井设施巡查和维护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巡查、维护和管理制度及巡查台账。

2、产权单位接到各类投诉举报、维修通知,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核查,对需要维修的,第一时间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主要道路应当在接到投诉举报、维修通知3小时内完成,其他道路5小时内完成。

3、维修现场应当设置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按标准恢复原状。

(四)规范建设施工。地下管线建设项目施工时,窨井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安装。新改扩建城市道路车行道及需满足行车需求的人行道,其检查井盖应符合《淮北市宽边检查井盖及防坠落安全网技术导则》规定,无机动车行驶需求的人行道应使用球墨铸铁井盖,并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满足交通荷载要求。加强井盖施工验收管理,井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新建窨井设施在建成移交时,应在窨井内壁设置清晰可辨的标有产权单位、井盖编号、联系电话的标识牌。扩建、改建城市道路需要拆除、移动井盖的,道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井盖产权单位报告。  

(五)推动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新技术应用,创新井盖安全管理模式,基本实现对井盖安全状况的实时监测和预警。有条件的单位要将井盖智能化升级改造作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运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逐步实现基于传感器和物联网的管理创新,提升井盖安全管理效率和水平。

三、职责分工

区住建局是全区井盖整治行动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各产权单位组织开展普查建档和维修整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烈山区加强井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  忠  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朱  毅  区住建局物管中心主任

成  员:孟润康  区住建局物管中心副主任

刘腾云  区住建局市政办副主任  

胡潇鹏  区住建局工作人员

烈山区加强井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物业管理中心,朱毅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指挥和协调机制,整治工作期间,由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我区窨井盖安全管理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