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四个到位”提前完成全年法律援助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23-11-13 14:52信息来源:安徽省司法厅公众号 阅读次数: 字体:【    】

2023年以来,烈山区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应援尽援”为目标,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圆满完成法律援助年度目标任务,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援助案件385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3%;案件结案328件,结案率达85.2%;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40余人次。

普法宣传到位。结合“八五”普法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在居民小区、活动广场、街道集市等场所开展面对面普法。今年以来,共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讲、咨询活动20余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15000余份,接待群众现场咨询1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援助服务到位。积极对接公检法等部门,加强对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援助力度。建立“零等待、一站式”服务机制,通过简化服务流程、缩短受案时间,启动“容缺受理”机制,针对特殊群体实行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承办的“四优先”服务,进一步落实“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工作要求。对部分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对象,法援中心和办案人员上门提供贴心便民服务。

案件监管到位。全程跟踪办案流程,案前严格按照法律援助对象、事项范围等相关受理条件进行审查,案中开展复杂疑难、涉未成年人等案件庭审旁听活动。截至目前,共通过现场参加和网络观看旁听法律援助案件18次。案后开展案卷评查、案件回访,对庭审、评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对回访过程中收集到的受援人意见建议进行总结,确保案件办理合规合法“更上一层楼”。

经费保障到位。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严格执行经费收支范围和标准,确保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根据《淮北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已结案并经评审合格的案件,确保向案件承办人足额发放办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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