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平进:我区开展“老年助餐服务”,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
一、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依托现有的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等存量设施资源,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推出一批标准化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二、引导餐饮企业参与。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支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支持食品安全和质量有保证的小型餐馆就近为周边老人提供助餐服务。
三、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利用距离近、人员熟、条件好等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送餐上门服务。
四、鼓励单位食堂向老年人开放。鼓励辖区内有条件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镇(街道)、村(社区)食堂对老年人开放。鼓励居民区内养老机构在满足在院老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对其他老年人开放。
五、扩大农村老年助餐服务供给。引导行政村使用集体经济收入发展老年助餐服务。鼓励农村偏远地区根据居民意愿,采取邻里互助、亲友帮助等方式,结对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六、鼓励公益慈善力量参与。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通过冠名捐助等方式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组织开展冠名认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活动,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支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社区联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主持人:请王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社区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的区别在哪里?王平进:社区老年食堂主要提供就餐和送餐服务。社区老年食堂应依法依规取得《食品安全许可证》,具有相应的消防安全资质,供餐能力在50人/餐以上,就餐面积原则不少于50平方米。服务对象以老年人为主,可适当兼顾其他人群。
老年助餐点是在没有条件建立社区老年食堂的情况下 因地制宜设置老年助餐点,一般集中就餐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场所即可设立老年助餐点。设置配(备)餐区和就餐区,面积原则不少于20平方米。老年助餐点应设置在一楼,方便老年人就餐和取餐。
主持人:请王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我区“老年助餐服务”的整体规划情况。
王平进:2022年底,全区建成城市老年食堂不少于5个、老年助餐点不少于29个,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6个,助餐服务供给能力满足不少于1万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2023年,在稳定满足不少于1万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前提下,新增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3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5个 。
2025年底,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主持人:如何让老年人吃的好,吃的放心,首先选址很重要,请王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在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的布局方面是如何考虑的呢?王平进:主持人说的很对,为做好老年助餐服务,我们首先考虑的是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布局。
1. 合理布局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城市社区按照10分钟就餐服务圈合理布局,农村优先在留守老年人多、居住比较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布点,就近解决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
2. 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补齐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主持人:请王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我区助餐服务的配送方式有哪些?王平进:我区助餐服务的配送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送餐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公司和其他市场化物流公司合作为老年人送餐。发挥社会工作站、社会组织、社工服务、志愿服务组织的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二、探索发展“移动型”助餐服务。
三、加强疫情等特殊情况下老年人助餐服务保障。主动了解老年人就餐需求,由助餐服务机构、第三方社会组织、社工人员直接配送到老年人家中或就近的老年助餐点。
主持人:伙食标准如何?服务质量如何?这个应该是老年人子女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请王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下一步准备如何提升老年助餐服务的质量?王平进:我区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规范助餐服务。落实老年助餐服务规范、标准及工作指引。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应制定食谱且每周更新。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六公开”制度,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服务(投诉)电话等上墙公示。
二、提升信息化水平。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系统。逐步依托居民服务“一卡通”(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实现统计、结算、管理等信息化,实行区域内通用。
三、拓展服务内容。利用老年人助餐服务设施在非就餐时间开展知识讲座、健康咨询、文体娱乐、社交互动等活动,让餐桌同时成为“书桌”“茶桌”“棋牌桌”。
四、培育服务品牌。到2023年,全区培育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品牌1家。
五、加强日常监管。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适时调整供应商。
主持人:请王局长给我们介绍一下我区老年人的补助标准?王平进:对在辖区内认定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就餐的,按照年龄结构实行就餐补贴。对常住烈山区年满60-69周岁、70-79周岁、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分别给予每人每天1元、2元、3元就餐补贴。对常住烈山区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老年人,给予每人每天3元的就餐补贴。
主持人:请问王局长除了老年人有助餐补助,我区对于“老年助餐服务”还有什么支持政策?
王平进:我区“老年助餐服务”的支持政策主要有:
一、拓宽资金保障渠道。统筹中央彩票公益金相关补助资金、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等各级养老服务方面有关资金,支持老年助餐服务。通过“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志愿做一点”多方支持方式 。
二、完善一次性建设补助政策。对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原则上补助标准分别为10万元、3万元。对餐饮企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可通过协议方式,根据其建设成本给予适当补助。
三、完善运营支持政策。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年助餐次数达到 5000(含)-10000(不含)人次的,给予每年不低于1万元的运营补贴; 超过10000人次的,给予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运营补贴;低于 5000人次的不予发放运营补贴。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参照城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运营补贴人次标准减半执行。
四、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利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并落实清单制管理。有条件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提供用房用于开展公益性老年助餐服务,给予租金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