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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度烈山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05-15 10:22作者:教育局来源:区教育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区属各学校: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进一步弘扬先进,激励广大同学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努力争先、奋发向上,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烈山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区级“三好学生”

1.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主动接受党的思想教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集体、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能够起到模范作用。

2.虚心好学,学有专长,有较宽的知识面,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3.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热爱劳动,勤俭节约,具备一定的审美情趣和能力,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4.本学年度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新时代好少年”。

(二)区级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区级“三好学生”各项基本条件。

2.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3.密切联系同学,具有表率作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绩。

4.本学年度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新时代好少年”。

(三)区级先进班集体

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班风良好,班级氛围健康向上。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示范作用。

2.坚持以学生的能力发展为重,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艺术科技体育活动,注重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班级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本学年度获校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

三、评选推荐办法

各学校推荐工作要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成立由学生工作部门、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共同组成的评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初审推荐,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把关,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由区教育局和团区委统一审批。

四、评选推荐要求

各学校严格按分配的名额报送推荐人选。人选结构应科学、合理。学校初审推荐人选产生后,要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各学校严格按要求填写、报送相关材料。相关材料5月27日前报送至区教育局党政办,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白洁;联系电话:4083336;邮箱:1716081978@qq.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烈山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登记表

3.烈山区先进班集体评审登记表

4.烈山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申报花名册

5.关于推荐材料报送的说明

 

烈山区教育局               共青团烈山区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2023-2024学年度烈山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