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发改委重大项目批准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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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2-28 15:56

一、审批要求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是指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公共安全、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社会事业、农林水利、交通城建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履行审批制。政府性资金包括:

1、本级财政预算资金;

2、国债资金及上级部门专项补助资金;

3、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政府承诺偿还方式所筹的资金;

4、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金;

5、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二、审批所需纸质材料清单

(一)、项目建议书申报阶段

1、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申请表

3、允许项目建设的会议纪要或文件

4、其他相关附件资料,如资金落实证明(占用财政资金)等。

(二)、项目可研报告申报阶段

1、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表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

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

5、节能评估文件

6、诚信承诺书

7、其他规定需要提供的附件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好或装订成册。

三、审批网上申报流程

(一)注册

1、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

2、点击右上方注册→法人注册

3、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二)网上申报

1、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

2、首页→省级→投资项目→项目申报→审批类申报→淮北市烈山区→找到相应类别如实填写。

3、按照提示填写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等信息。

备注:

1、项目信息发生较大变动的,应当提前告知审批机关并提出变更申请。

2、项目审批后,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项目审批机关,并通过审批平台申请项目注销。

3、项目单位应在“我的项目”界面及时更新项目进度。

四、办理时限

材料收齐即为受理,承诺3日内办结。

五、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0561-4088012

六、监督举报电话

0561-4088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