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烈山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对《关于烈山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并将反馈意见于1月7日前反馈到区发改委邮箱lsfgw@163.com。
A1229烈山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征求意见稿).docx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