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发改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运行中的重要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等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工作。推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四)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落实“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综合编制区本级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城镇化投资政策和重大项目规划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六)按规定权限核准、备案、审核重大项目和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编制重点项目储备库,拟定全区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编报省、市重点项目,协调督查重点项目建设。
(七)研究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落实城镇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贯彻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八)协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相关产业规划。组织编制服务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推动实施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九)组织编制重点产业中长期规划;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政策;协调重大技术装备应用和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构建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一)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章、规划、政策措施。指导镇(街道)、开发区和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负责节能的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十三)研究能源开发和利用,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协调处理全区油气管道保护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十四)贯彻执行党中央、军民融合国防科技工业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开展全区军民融合实践问题研究协调,推动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建设;负责处理军民融合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对议定事项进行督导落实。制定发展规划,推进重大政策体制改革,对各专项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进计划规划有机衔接,拟定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烈山区发改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只包括委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增减。
三、烈山区发改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969.05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969.05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9年相比,收入减少1718.33万元,减少63.94%,主要原因上级对企业项目的支持资金减少。支出减少1718.33万元,减少63.94%,主要原因上级对企业项目的支持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561.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83万元,占99.88%;其他收入0.64万元,占0.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86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90万元,占13.88%;项目支出743.87万元,占86.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67.4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967.4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1718.97万元,均下降63.99%,主要原因上级对企业项目的支持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3.7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16.03万元,下降62.11%。主要原因上级对企业项目的支持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3.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7.77万元,占57.63%;科学技术(类)支出194.84万元,占22.5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99万元,占3.12%;卫生健康(类)支出5.42万元,占0.63%;农林水(类)支出0.13万元,占0.0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25.37万元,占14.51%;住房保障(类)支出13.25万元,占1.53%。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8.01万元,支出决算为86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上级对企业项目的支持资金。其中:基本支出119.90万元,占13.88%;项目支出743.87万元,占86.12%。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1.00万元,支出决算为67.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增资。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36万元,支出决算为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8.5万元,支出决算为42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8.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上级对企业项目的支持资金。
(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4.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上级对企业项目的支持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对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56万元,支出决算为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增资,养老保险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72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8万元,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事业编制人员。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23万元,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农水局人员调动,定额公用经费调转。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3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上级对企业项目的支持资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烈山区发改委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烈山区发改委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烈山区发改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4万元,比2019年减少5.47万元,下降45.93%,主要原因是缩减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烈山区发改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无采购货物、采购工程、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烈山区发改委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个项目,涉及资金3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43.80%。通过本次绩效评价,进一步总结预算绩效在决策、执行等方面的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关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从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工作。
本部门共组织对“‘十四五’规划编制费用绩效评价报告”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0万元。该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组织方式是部门自主实施。从评价情况看,2020年烈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编制费用预算为30万元,用于委托第三方咨询公司编制规划费用和办公经费支出。通过绩效评价,增强了专项资金支出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使财政资金更好地发挥实效。
组织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部门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了全面评价,基本支出能够做到厉行节约,严格标准;项目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注重使用绩效,实现了预期目标,整体支出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