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经济开发区:
为推进我区绿色循环示范创建工作,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节能减碳专项资金补助市县资金计划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3〕184号)、《淮北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节能减碳(绿色循环示范创建方向)专项资金补助市县资金计划的通知》(淮发改环资〔2023〕143号)文件要求,根据申报情况,现将我区2023年节能减碳(绿色循环示范创建方向)专项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省级节能减碳(绿色循环示范创建方向)专项资金实行切块下达,本次下达资金75万元,重点支持绿色循环示范创建工作。烈山经济开发区通过资金申请报告审核、专题会议研究后,形成会议记录,确定支持名单及金额,详见附件。
二、烈山经济开发区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常态监管,严格财政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在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验收工作。
三、省、市发展改革委将强化绩效评价,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无实质性进展、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视情况扣减已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1.烈山区2023年省级节能减碳(绿色循环示范创建
方向)专项资金计划表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7月11日
附件1
烈山区2023年省级节能减碳(绿色循环示范创建方向)专项资金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总投资 |
本次下达计划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1 |
高值化废旧资源再利用项目 |
安徽浙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 |
烈山经济开发区南区 |
租赁烈山经济开发区南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厂房,厂房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购置先进节能的熔化炉、精炼炉,机器人自动化线,国外进口检测仪器等设备。 |
6000 |
50 |
宫伟昌18375321908 |
2 |
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淮北绿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新建 |
烈山经济开发区南区 |
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其中炉渣金属资源化生产车间及仓库等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办公楼和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设安装两条固废资源化生产线,设计日处理炉渣800吨。 |
5200 |
25 |
邢国敏18157256214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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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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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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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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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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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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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当年财政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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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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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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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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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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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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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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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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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 值 |
得 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 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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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50 分) |
数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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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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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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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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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30 分) |
经济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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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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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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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 响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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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10 分)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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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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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抄送:区财政局。
烈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