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烈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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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4-07 09:28

发改202434

 

关于印发《烈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的通知

 

各镇、街道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淮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烈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烈山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文件精神,结合我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实际,制定《烈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部署落实。

 

 

2024年4月7日

 

烈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按照《淮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控措施,扎实做好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基础提升、改革创新等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全区粮食和储备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压减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粮食和物资储备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完善并落实覆盖企事业单位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强化企事业单位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2024年底前,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事业单位全面梳理形成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任务两个清单2025年底前,全面建立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机制。

2.切实履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依据职责规定,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于存在职责交叉、监管责任模糊的,要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主导谁负责的原则与有关部门厘清监管边界,明确监管责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立安全监管企业清单,确保全覆盖、无遗漏。2024 年底前,梳理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监管企业清单并动态更新;出台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及各业务科(股)室安全监管责任和工作任务清单,并将所属物资储备仓库所有生产经营业务纳入清单管理。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3.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对本行政区域、本系统内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024年底前,分批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集中培训,此后每年对上述新任、新进人员开展培训。

4.开展线上教育培训。按照上级部署,推广安全生产培训”APP 使用。2024年底前,实现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全覆盖。2025年底前,利用安全生产培训”APP 现场培训和考核功能,实现作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确保作业安全。此后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能在线考核。

(三)深入推进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5.深化安全距离专项整治。开展安全距离专项整治。2024年底前,通过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治理、物资出库移库、粮库改造迁建等措施,彻底整治一批问题隐患;个别问题突出难以立即整治的,要制定专门管控措施,严防管控不到位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6.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全面检查。重点加强粉尘涉爆、粮食熏蒸和出入库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隐患排查。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健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确保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未有效管控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启动责任倒查,查明问题原因,严肃追责问责。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制度,对重大隐患长期悬而未决、整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督办等措施。

7.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8.深化安全技能培训。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确保持证上岗。2024 年底前,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细化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

9.持续开展专业学历提升。持续开展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学历提升,提高相关人员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水平。

10.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督促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事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

(五)加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指导帮扶力度

11.完善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通过采取加大奖励力度、完善保密机制、鼓励线索清晰的匿名举报等措施,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规及事故瞒报漏报行为。2024年底前,依托现有渠道和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并推动落实。

12.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优势,通过评估评价、重点帮扶等方式为重点企事业单位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13.针对性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引导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七)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

14.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事业单位围绕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方面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2024年底前,在督促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事业单位完成自主建设的基础上,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逐步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大力选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单位,完善达标企事业单位激励政策措施。2025年底前,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事业单位,在本行政区、本系统推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先进经验。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达标创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及时研究分管业务范围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并定期开展督导调研。市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成立工作专班,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力度,各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专班,协调推动本单位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工作。

(二)加大安全投入。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保障资金投入,确保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三)强化正向激励。积极采取正向激励措施,加大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中表现先进单位的表扬力度,评选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通过强化正面典型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四)严格督促检查。采取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的方式,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重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督导、督查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