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烈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 04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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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教育局发布时间:2024-04-30 11:25

于爱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教育布局的建议 ”,现答复如下:

为主动适应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需求、教育体制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需要,统筹全区教育资源,促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现正拟制定出台《烈山区优化教育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工作方案》,待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一、学校布局方案的调整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全区义务教育中小学布局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根据今后5-10年及更长时期的人口流动及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按照教育发展规律和国家规定的学校建设要求、标准,科学布点、投资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

(二)坚持分步实施。学校布局调整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成熟一批调整一批,分清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既要结合目前实际,又要兼顾长远利益,着眼未来,切实巩固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率。

(三)坚持先建后撤。在符合集镇及新农村规划的原则下,中小学校舍工程建设项目尽可能在现有学校特别是条件较好学校的基础上扩建,不搞大拆大建。凡计划撤并的学校须先考虑学生学习场所是否已具备条件,是否方便学生上学。

二、学校布局调整目标要求及保障

方案主要是针对区域范围内不足100人的农村中小学(集中在各中心校)进行布局调整,有计划撤并一批规模较小、条件较差的学校,加快各镇中心学校标准化和寄宿制建设,促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在撤并学校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充分保障家长和学生的权益,不增加家长过重的负担,采取“校车+配餐+课后服务”保障措施,区级财政对运行的每辆校车每年给予运行补贴。

三、学校布局调整时间及规划范围

调整时间分二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2024年1月开始,到2024年7月20日前;第二阶段:从2025年1月开始,到2025年7月20日前。调整前要深入调研、多方论证、制定方案、部门联动,通过优化组合、撤并,有序调整部分学校布局,基本完成全区小规模学校的整合,实现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四、打造一批义务教育特色品牌学校,以优质促均衡

依托东部新城优质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区域教育布局,新建九年一贯制烈山区实验学校,于2023年秋季如期开学;2024年区实验学校纳入省政府皖北地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扩容工程,与合肥第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合作结对,宋疃小学与淮北市第一实验小学结对,力争三年时间创建新优质学校。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烈山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4083336

抄送:区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

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