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合作办学经费(安师大)”项目。
(1)项目概述。烈山区政府为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优质基础教育资源下沉,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更好地服务烈山区地方经济建设,促进烈山区基础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区政府将与安徽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并命名为“安徽师范大学附属烈山分校”。
(2)立项依据。烈山区政府与安徽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合作办学协议。
(3)实施主体:烈山区教育局本级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2025年12月
(5)项目内容。1、安徽师范大学负责在合作办学期间从安徽师范大学选派一名校长、一名副校长和少数学科教师保障“烈山分校”日常工作。缺额的教师在不能得到正式编制招聘新教师的情况下由烈山区政府负责聘任岗位所需教师。
2、安徽师范大学将“烈山分校”进行集团一体化管理,实行教科研打通,做到优质资源共享。
3、烈山区政府负责“烈山分校”教育教学各项仪器设备的投入,承担“烈山附校”师资和生均公用经费保障等义务,支持“烈山分校”发展。
(6)年度预算安排。一般预算财政拨款安排2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培养一批骨干教师,使其能够承担县、市级比赛中获得好成绩;有一批学生在县、市级各类比赛中获得好成绩;学校办学彰显特色,管理水平向淮北市一流水平靠近,办学水平督导评估达到优秀等级。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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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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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合作办学经费(安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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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烈山区政府 |
实施单位 |
烈山中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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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年初预算 |
项目期 |
2025.01-202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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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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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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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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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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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培养一批骨干教师,使其能够承担县、市级比赛中获得好成绩;有一批学生在县、市级各类比赛中获得好成绩;学校办学彰显特色,管理水平向淮北市一流水平靠近,办学水平督导评估达到优秀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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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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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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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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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指标1:一年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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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指标1: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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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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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指标1:培养一批骨干教师,使其能够承担县、市级比赛中获得好成绩;有一批学生在县、市级各类比赛中获得好成绩;学校办学彰显特色,管理水平向淮北市一流水平靠近,办学水平督导评估达到优秀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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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指标1: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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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指标1:培养一批骨干教师,使其能够承担县、市级比赛中获得好成绩;有一批学生在县、市级各类比赛中获得好成绩;学校办学彰显特色,管理水平向淮北市一流水平靠近,办学水平督导评估达到优秀等级。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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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满意度高,达到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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