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金局长,哪些学生可以享受到资助呢?
答:以下学生优先资助:
1.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及残疾学生;
4.孤儿;
5.烈士子女;
6.特困供养学生;
7.其他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等。
问:金局长,现行的资助标准是什么样的?
答:不同的学段、不同的资助类型其资助标准有所不同。具体是这样的:
(一)学前教育阶段 政府资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园贫困幼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其中:原建档立卡家庭幼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
(二)义务教育阶段 寄宿生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资助标准为: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1250元/学年,小学非寄宿生生活补助625元/学年;初中寄宿生生活补助1500元/学年,初中非寄宿生生活补助750元/学年。
(三)普通高中阶段 1. 免学杂费 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 2. 国家助学金 资助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实行分3档资助,分档标准为1200元、2200元、3500元。
问:请问金局长,如何申请资助呢?
答:具体申请流程是这样的:
(一)根据学校要求,学生和学生家长提出申请,进行书面承诺和签字。申请人应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学校调查走访组调查、学校认定评审组和学校审核公示,
(三)上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复核后,教育行政部门会利用政府信息共享系统、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信息进行查验。
(四)资助金通过社保卡发放。
问:2025年我们准备做哪些宣传?
答:烈山区各学校用心宣传资助政策,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感受到国家政策的温暖。学校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入户摸排、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向学生和家长传达、解读国家资助政策,包括资助范围、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等,让每一名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资助政策的内容和流程,确保享受资助的学生都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享受资助。
问:金局长,实现本资助工作要点有哪些保障措施?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呢?
答:要求各有关科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安排使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下一步不同的部门、不同层次学校依据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各自的工作,确保本年度资助工作高质量运行。
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学生家长有问题的话,应该找哪个部门,电话是多少?
答:有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烈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561-4087962.
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解读机关:烈山区教育局
解 读 人:金名泽 区教育局副局长
咨询电话:0561-4087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