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社会团体评估指标及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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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3-03-27 16:46

一、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

1、社团基本情况介绍;

2、社团法人登记证正、副本(含近两年度年检记录)、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证证书(复印件);

3、办公住所产权证、租赁证明或无偿使用协议文件、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复印件),办公室内外景照片复印件;

4、 现行章程文本和章程核准表或备案(复印件);

5、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6、 按规定办理备案(负责人、办事机构、印章、银行账户、会费标准)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7、最近两年度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全部会议纪要、决议和其它相关纪要、决议(复印件),

8、 办事机构名称、职责和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9、 建立党组织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党员名单;

10、各种规章制度汇总,(选举制度办法、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办事管理机构制度、档案和证章管理规定等复印件);

11、工作人员花名册(含学历、职务、职称、年龄、政治面貌、专兼职及返聘情况、所属部门等内容);

12、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13、 会计人员姓名、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14、 秘书长以上全部负责人备案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15、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和不兼任其他社团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复印件);

16、最近两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和绩效考核材料;

17 最近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业务活动表;

18、最近两年的第12月份全体工作人员工资表(复印件);

19、服务会员、服务政府、服务社会、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社会影响、宣传推广和重大创新等主要工作的情况介绍;

20本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两年度主要业务活动目录(复印件);

21会员数(以上年度数据为准)和会员、理事及工作人员通讯录(含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编);

22会费收缴情况;

23、会员、理事评价的总体情况并各附10份会员、理事评价调查表和现有工作人员评价调查表;

24、登记管理机关评价调查表;

25、业务主管(指导)单位评价调查表。

二、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

1. 制、修订章程和会费标准,以及产生本届理事会的会议材料;

2.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最近两个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年检报告书;

3. 重大业务活动方案及报告和组织各项服务活动的材料;

4.向政府反映诉求,提出政策和立法建议材料;

5. 分支(代表)机构管理方法、开展工作情况总结等相关材料;

6. 党组织建设活动相关材料和记录;

7. 聘用、晋升工作人员的相关材料;

8. 劳动合同和落实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9. 向理事会报告社团财务状况的相关材料;

10. 最近两年会计账簿、凭证、票据存根及审计报告;

11. 培训会员和工作人员的材料;

12. 组织考察、研讨、联谊等交流活动的相关材料;

13. 本届会员(代表)大会和近两年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会议的记录本、通知、决议、纪要和图片等有关文件材料;

14. 开展调查研究、课题研究及研究成果的相关材料;

15. 参与制定法律法规,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的相关材料;

16. 提供政策、法律、业务、信息等咨询服务的相关材料;

17. 接受政府购买服务和委托项目的相关材料;

18. 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诉求的相关材料;

19. 人力资源、领导班子建设、财务资产、档案证章管理的相关材料;

20、 社会影响力、社会宣传和特色工作、特别贡献的相关材料;

21、倡导会员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材料;

22 、开展公益活动的相关材料;

23、内部评价的全部材料;

24、期刊资料及社团出版的业务书籍;

25、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表彰或奖励文件、证书等材料;

26、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

27、评估专家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