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民政局4月工作总结及5月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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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4-04-29 16:04

一、4月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

4月份社会救助累计救助8143人次,发放资金539.18万元。4月份当月保障农村低保4984人,保障金额297.09万元;城市低保当月保障2463人,保障金额当月164.32万元;特困人员供养保障当月648人,保障金额63.64万元,发放护理补贴 6.43万元,失能集中供养率达72%;临时救助救助48人,支出7.69万元。高效推进“衔接并轨”工作。组织召开了“衔接并轨”工作推进会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试点镇4月共受理82人的低收入人口申请,通过联审联批会最终纳入低收入人口41人,其中低保对象34人,特困供养对象1人,低保边缘户6人。各镇办积极开展平台核对、入户调查,组织开展评议会,4月份城市低保动态调增19人,调减48人,农村低保动态调增49人,调减56人,特困供养人员动态调增6人,调减3人。

(二)养老服务

联合区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及百善办事处查看嵌入式机构选址房屋安全情况。区级指导中心收集老年人诉求,联合杨庄街道办事处处理纠纷。配合组织部实地查看区级指导中心等嵌入式机构,筹备“党建引领”嵌入式机构建设事宜。部署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报送消防安全材料,督查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审计局抽查养老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市、区审计提出增加的支撑材料。

(三)社会事务

4月份,共办理结婚登记80对,补领结婚证23对,办理离婚42对,补领离婚证16个,登记合格率均达100%;4月份我区共有孤儿61人,发放生活补助8.54万元;4月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生活补贴2319人,累计发放金额19.9434万元,发放护理补贴3715人,累计发放金额31.949万元。全面开展孤儿、留守儿童关爱走访工作。对留守儿童牵手人进行全面调整。

(四)基层政权

指导各镇办对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以及整改后的落实情况。开展了成立东部新城社区的相关事宜,并完成成立东部新城社区送审稿的征求意见。联合区委组织部、镇(街道)督查清理挂牌、出具证明情况,并完成村(社区)挂牌的情况调研报告。指导三镇四办督促村(社区)完成填报基层政权平台中第一季度的“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事务公开”板块内容。

(五)社会组织

指导组织各镇社工站开展20场特色活动。开展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参检社会组织35家,已上报并审核通过社会组织21家,其中合格19家,基本合格2家

二、5月工作计划

(一)社会救助

加快推进“衔接并轨”工作。常规做好低保、特困人员入户走访工作,深入群众身边了解清楚事实情况,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快低收入人员认定。严格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录入系统,同时加强与医保、住建等部门的联动,加大救助力度,不断改善低收入人群生活质量。做好村居互助社成立工作。督促已成立的“救急难”互助社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居民困难情况、救助情况,充分发挥“救急难”互助社补充救助功能,更好的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养老服务

完成适老化改造项目招标。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人大和政协提案。正常推进目标任务中的建设类工程项目。推动消防通道划线,设置警示标志。完成审计整改工作。继续督查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

(三)社会事务

确保各类资金及时发放。按照序时进度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受助群众的合法权益。稳步推进婚俗试验区工作,初步制作方案,确定组织。全面完成硬化墓摸排工作。加快凤凰山公益性公墓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做好520婚姻登记安全工作,开展免费颁证仪式为新人颁发结婚证。

(四)基层政权

加强指导各镇办对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以及整改后的落实情况。持续推进成立烈山区东部新城新社区的相关事宜。

(五)社会组织

持续指导社工站开展活动。继续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多种形式参与消费帮扶、产业帮扶,全面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