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民政局202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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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4-06-24 16:36

一、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精神,扎实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加大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不断提升组织力和战斗力;从严开展作风整顿活动,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大对民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谈心谈话力度。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推动党建工作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计划。

二、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进一步提高困难对象补助保障标准,持续做好各项社会兜底保障工作,依托“望闻问切”做实做细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牵头作用,加强部门联动,构建“8+1+N” 救助大格局。指导试点镇做好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定期梳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提炼衔接并轨成果与工作经验,推进救助工作规范运作。根据民生工程任务要求,督促指导各镇办按照指标任务,及时准备材料,做好辖区村居互助社成立工作。督促已成立的“救急难”互助社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居民困难情况、救助情况,充分发挥“救急难”互助社补充救助功能,更好地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进一步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从政策制定、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逐步形成制度化的养老工作运行机制。协调区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规范的发展。用足用活养老法规、政策,在建设资金、土地征用、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进一步给予优惠扶持。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社会参与新格局。对养老从业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逐步推行培训上岗、竞争上岗;推动养老从业人员购买养老保险;着力构建由爱心人士、医护人员、社工人员、志愿者、党员干部等组成的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为养老事业增添新活力,全力助推烈山区养老服务体系健康发展。把安全生产放在重中之重,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食品安全等日常监管,多组织机构开展实操演练,对改造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督查。

四、进一步健全基层治理体系。 持续抓好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的贯彻落实,持续开展村级工作事务、证明事项的督导检查、清理社区挂牌等工作,切实减轻社区日常工作负担。指导烈山镇完善绿金社区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全面完成全省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评估验收工作。积极拓宽居民群众有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渠道,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督查指导三镇按时完成2024年城乡社区基础设施维修与改造项目。

五、进一步健全社会事务体系。 按时发放孤儿保障金和孤儿助学保障金。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根据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保障标准。继续加强孤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防溺水宣传和督导工作,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加强街面巡逻工作,及时发现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做好返乡流浪人员的回访工作并及时上传信息;以“让精神障碍群体享受家门口的专业康复和社会支持服务”为目标,推进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社会力量,采取“社区康复+上门服务”开展心理咨询和疏导。计划新设立2—3处固定场所,建立集展示和体验于一体康复辅具租赁中心。指导古饶镇加快小吉山公益性公墓开工建设,全面摸排整治“活人墓”、“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等突出问题;提升凤凰山公墓、黄营公墓管理质量。

六、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体系。 继续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利用平时的抽查、年检等方式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年检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社会治理,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指导社工站开展各类活动,根据群众需求不断拓展社工站的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专业水平;加强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巩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营造和谐平安的边界环境,配合相邻区县做好界线联检、界桩维护工作。“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工作开展。以乡村地名互联网地图上图标注为牵引,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加密、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