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民政局6月工作总结及7月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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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4-06-28 08:49

一、6月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

6月份社会救助累计救助8016人次,发放资金527.14万元。6月份当月保障农村低保4925人,保障金额293.94万元;城市低保当月保障2438人,保障金额当月162.64万元;特困人员供养保障当月653人,保障金额64.14万元,发放护理补贴 6.43万元,失能集中供养率达71%。探索新思路、新措施,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以优化审核程序、强化主动发现、发挥救助作用和规范监督管理实现对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救助,编密织牢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稳扎稳打做好各项试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省市交办的试点任务。各镇办积极开展平台核对、入户调查,组织开展评议会,6月份城市低保动态调增6人,调减25人,农村低保动态调增27人,调减16人,特困供养人员动态调增4人,调减0人。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模式, 6月以来,全区服务达160余人次。汇总整理数据,及时与卫健、医保、住建、乡村振兴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

(二)养老服务

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网络知识答题及“避险逃生训练营”短视频新媒体展播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市局任局长带队督查烈山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综合体)改造进度,同时联合市场、消防开展安全生产月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全力保障老年人安全。联合镇民政办核实养老机构社会代养失能老人在院情况。实地查看烈山镇敬老院养老服务设施使用情况。督查养老服务机构值班值守及安全生产工作。

(三)社会事务

6月份,共办理结婚登记42对,补领结婚证13对,办理离婚30对,补领离婚证3个,登记合格率均达100%;6月份我区共有孤儿61人,发放生活补助85400元;6月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生活补贴2369人,累计发放金额20.4万元,发放护理补贴3758人,累计发放金额32.3万元。全面开展孤儿、留守儿童防溺水工作, 指导各镇明确每个儿童都有保包责任人。扎实推进小吉山公墓建设和凤凰山公益性公墓改扩建项目的建设。

(四)社会组织

指导组织各镇办社工站开展老年人服务、儿童服务、社会救助服务、社区服务等特色活动20余次。调查、汇总及上报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作用发挥的情况。参加工商联全区商会建设工作调度会,现场对商会建设、会员企业更新、商会换届等工作进行指导。办结1家社团成立登记,办结5家民办非企业换证服务,审核社团成立登记、注销申请材料。全面完成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共参检社会组织90家,其中合格75家,基本合格15家。

二、7月工作计划

(一)社会救助

加快推进“衔接并轨”工作。指导试点镇做好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定期梳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提炼衔接并轨成果与工作经验,推进救助工作规范运作。常规做好低保、特困人员入户走访工作,深入群众身边了解清楚事实情况,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严格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录入系统,同时加强与医保、住建等部门的联动,加大救助力度,不断改善低收入人群生活质量。做好“救急难”互助社工作。做好辖区村居互助社成立工作,督促已成立的“救急难”互助社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居民困难情况、救助情况,充分发挥“救急难”互助社补充救助功能,更好地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养老服务

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招标工作,推进适老化改造实施,确保民生工程项目保质保量完成。结合夏季高温、汛期等季节性特点,安排养老机构落实落细防火、防高温、防中毒、防雷击、防汛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继续开展联合检查,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督查力度,精准排查整治动火作业等,防范事故发生。

(三)社会事务

按照序时进度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受助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开展儿童防溺水宣传和督查工作,开展儿童走访活动,开展孤儿和残疾人认定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和残疾人全部纳入保障。筹划殡葬工作会议。推进小吉山公墓建设召开小吉山公墓调度会。开展流浪乞讨夏季送清凉工作,及时发现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四)社会组织

持续指导社工站开展活动。对未参加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社会组织进行约谈并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