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月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
7月份社会救助累计救助8027人次,发放资金529.87万元。7月份当月保障农村低保4925人,保障金额293.91万元 ;城市低保当月保障2410人,保障金额当月160.67万元;特困人员供养保障当月655人,保障金额64.34万元,发放护理补贴 6.297万元,失能集中供养率达70%;临时救助救助37人,支出 4.64万元。做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通过第三方积极开展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本月入户走访120人次。抓好低保动态管理工作,7月份城市低保动态调增10人,调减38人,农村低保动态调增48人,调减61人,特困供养人员动态调增4人。加强汛期困难群众走访排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及安全。稳步推进“救急难”互助社建设,目前未成立的2个社区已完成开户,后续将完成刻章、登报、转为正式账户等收尾工作。其他已成立的社区陆续完成3万元资金筹备。持续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做好社会救助市际互查工作,深入镇办指导,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核查、检查档案资料等方式,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加强数据互通。汇总整理数据,及时与医保、住建、乡村振兴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
(二)养老服务
联合镇办对辖区内养老机构进行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及汛期值班值守情况督查,检查应急预案是否完善,用水用气用电是否安全,同时对上次检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形成整改闭环。入户困难老年人家,回访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情况,到社区宣传80岁高龄津贴政策。邀请福康通养老产业有限公司查看古饶镇新村社区嵌入式机构选址。
(三)社会事务
7月份,共办理结婚登记62对,补领结婚证16对,办理离婚47对,补领离婚证9个,登记合格率均达100%;7月份我区共有孤儿92人,发放生活补助12.88万元;6月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生活补贴2526人,发放金额21.7万元,发放护理补贴3796人,发放金额32.6万元。全面开展孤儿、留守儿童防溺水工作, 指导各镇明确每个儿童都有保包责任人。扎实推进小吉山公墓建设和凤凰山公益性公墓改扩建项目的建设。
(四)社会组织
指导组织各镇办社工站开展老年人服务、儿童服务、社会救助服务、社区服务等特色活动20余次。原社工总站服务期已满,通过招标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保障后续工作有序开展。核对区划地名图的信息,更新地名数据库数据。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组织召开“乡村著名行动”暨地名信息采集上图小程序业务培训会。开展各镇(街道)社工站实地督导和调研。审核民办非企业登记、换证、注销申请材料。
二、8月工作计划
(一)社会救助
常规做好低保、特困人员入户走访工作,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指导镇办做好低收入人员认定。指导镇办严格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录入系统,同时加强与医保、住建等部门的联动,加大救助力度。持续推进“救急难”互助社工作。根据民生工程任务要求,督促指导各镇办按照指标任务,及时准备材料,做好辖区村居互助社成立工作,配齐3万元启动资金。督促已成立的“救急难”互助社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居民困难情况、救助情况,充分发挥“救急难”互助社补充救助功能,更好的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通过困难大学生申请、走访发现等方式,积极开展入户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大学生进行救助。
(二)养老服务
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项目改造验收及审计工作,完成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所有发放类工作按时推进。安排养老机构继续落实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继续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督查力度,防范事故发生。
(三)社会事务
按照序时进度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受助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开展儿童防溺水宣传和督查工作,开展儿童走访活动,开展孤儿和残疾人认定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和残疾人全部纳入保障。开展流浪乞讨夏季送清凉工作,及时发现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四)社会组织
持续指导社工站开展活动。持续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