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民政局11月工作总结及12月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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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4-12-02 09:39

一、11月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

11月份社会救助累计救助7942人次,发放资金529.98万元。11月份当月保障农村低保4867人,保障金额289.12万元 ;城市低保当月保障2355人,保障金额当月157.02万元;特困人员供养保障当月661人,保障金额64.86万元,发放护理补贴 6.29万元,失能集中供养率达67%;临时救助救助59人,支出12.69万元。全区63个村居已成立“救急难”互助社,共救助36人次2.305万元。联合镇办积极入户走访困难群众,帮助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居所全管理和委托照料服务等工作。抓好低保动态管理工作,11月份城市低保动态调增11人,调减53人,农村低保动态调增31人,调减69人,特困供养人员动态调增4人,调减4人。严格低保审核确认的主要环节,规范经济状况核对,今年以来,对全区低收入人口共开展线上核对4905户。

(二)养老服务

联合市场、消防救援局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养老机构全覆盖排查行动。开展适老化改造专项整治,以询价的方式聘请第三方对2021-2024年共计739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及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户进行重新验收,按照“一户一案一档”规范要求,归档相关资料。完成24年适老化改造招标项目审计工作。完成任楼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嵌入式机构改造及草庙村幸福院建设项目审计、验收、拨款等相关工作。

(三)社会事务

完成婚姻登记窗口搬迁工作。从2024年11月25起,婚姻登记窗口由原民政局办公地点迁移至政务服务中心,登记处配备了婚姻登记大厅、离婚室、调解室(辅导室)、颁证室等,11月份共办理结婚登记86对,离婚登记35对,补办结婚27对,补办离婚8对。启动冬季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救助工作,加大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确保流浪人员基本生活,全区不发生冲出道德底线事件发生。持续推进殡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问题线索排查整治力度,全区已排查问题25个,整改完成22个,3个正在整改。先后对孤独、残疾人进行摸排,及时发放各类补助资金,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保障其基本生活和冬季安全。11月份发放孤儿补贴13.16万元,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21.8万元,护理补贴32.8万元 。

(四)社会组织

指导组织各镇办社工站开展特色活动8次,持续开展区划地名图的信息核对工作,更新地名数据库数据,“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进行地图制作工作基本完成。实地录入各镇街道兴趣点信息并上传至“乡村著名行动”小程序。审核社会服务机构到期换证、社会服务机构变更申请材料。变更公告、双公示社会服务机构1家。审核社会服务机构换证材料3家。

(五)老龄工作

开展政府购买老年意外伤害险工作。政府为全区60-90周岁低保、特困、优抚对象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积极对接社会救助管理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获取最新60-90周岁低保、特困、优抚对象名单数据,(因新增、退保、死亡等原因保险生效时人数稍有变动),按照40元/人/年标准,预算金额约17.5840万元。已按照流程完成2025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险购买工作。

二、12月工作计划

(一)社会救助

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全面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档案管理电子化、“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机制规范化,“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多元化。统筹业务监管指导、不断规范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监管工作,充实基层社会救助业务经办人员,整合社会救助力量,抓好各项政策落实。

(二)养老服务

各类资金按照序时进行发放。持续督查养老机构食品、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持续核实养老机构社会代养失能老人在院情况。完成今年重点工作资料归档。

(三)社会事务

持续做好街面巡查工作。寒冬到来,按照计划加大街道巡查,发现流浪人员及时救助,确保安全。配合做好殡葬领域专项行动。配合区纪委抓好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公墓的冬季安全管理,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工作。及时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及时将孤儿生活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到位。抓好特殊群众的关爱活动。继续开展孤儿、残疾人的走访工作,全面启动残疾人待遇复核工作。

(四)社会组织

持续指导社工站开展活动。持续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及区划地名图信息核对与数据更新工作。

(五)老龄工作

开展好我区2024年度“银铃行动”相关工作。根据《关于深入开展“银铃行动”的通知》要求,收集总结“银铃行动”开展情况并及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