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2月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
2024年12月份社会救助累计救助7902人次,发放资金529.24万元。12月份当月保障农村低保4874人,保障金额289.36万元 ;城市低保当月保障2331人,保障金额当月155.58万元;特困人员供养保障当月664人,保障金额65.25万元,发放护理补贴 6.38万元,失能集中供养率达69%;临时救助救助33人,支出12.66万元;全区63个村居已成立“救急难”互助社,共救助38人次2.555万元。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对在册低保、特困供养对象进行100%筛查,重点对保障对象家庭收入、财产、支出和赡扶养人信息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所有在册救助对象通过信息平台核对家庭经济状况,对有存疑点的对象,联合镇办到户复核。12月份城市低保动态调增12人,调减36人,农村低保动态调增39人,调减32人,特困供养人员动态调增4人,调减1人。
(二)养老服务
养老科联合市场局、属地民政办核实辖区内养老机构社会代养失能老人在院情况,督查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制度上墙等工作。组织召开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及三镇四办民政主任会议,部署岁末年初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通报近期安全检查结果,指导整改措施,确保养老机构平稳运营。
(三)社会事务
从2024年11月25起,婚姻登记窗口由原民政局办公地点迁移至政务服务中心,登记处配备了婚姻登记大厅、离婚室、调解室(辅导室)、颁证室等,12月份共办理结婚登记48对,离婚登记42对,补办结婚25对,补办离婚9对。全面对特殊群体进行排查,启动冬季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救助工作,加大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确保流浪人员基本生活;先后对孤儿、残疾人进行摸排,12月份发放孤儿补贴13.16万元,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21.79万元,护理补贴32.87万元。持续推进殡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问题线索排查整治力度,全区已排查问题25个,整改完成22个,3个正在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公墓的管理,完善了各项制度。
(四)社会组织
指导组织各镇办社工站开展老年人服务、儿童服务、社会救助服务、社区服务等特色活动6次。“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进行地图制作工作。审核社会服务机构换证材料3家。办理换证服务1家。咨询换证、成立机构服务5家。
(五)老龄工作
开展好我区2024年度“银铃行动”相关工作。根据《关于深入开展“银铃行动”的通知》要求,收集总结“银铃行动”开展情况并及时报送。
二、1月工作计划
(一)社会救助
继续加强低收入人群摸底排查,做好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与财政、教育、住建、卫健、医疗、人社待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应保尽保,防止错保漏保,注重解决城镇困难家庭生活问题。与此同时,加强“救急难”基金筹集与补充,确保“救急难”互助社有效运转。
(二)养老服务
各类资金按照序时进行发放。持续督查养老机构食品、用电、消防等安全生产;持续核实养老机构社会代养失能老人在院情况。筹备春节期间慰问关心养老机构入住老人身体、生活情况。
(三)社会事务
持续做好街面巡查工作。寒冬到来,按照计划加大街道巡查,发现流浪人员及时救助,确保安全。及时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及时将孤儿生活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到位,抓好特殊群众的关爱活动开展孤儿、残疾人的走访慰问工作。
(四)社会组织
持续指导社工站开展活动。持续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及区划地名图信息核对与数据更新工作。
(五)老龄工作
配合市局老龄部门完成老龄办相关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