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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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5-01-06 16:42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烈山区民政局优供给、夯基础、筑屏障、保民生,大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织密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安全网”,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在民生服务保障取得了新进展,推进全区民政事业持续向好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4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夯实民生保障

一是创新开展“衔接并轨”试点工作。对标“六个体系”,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不折不扣完成省市交办的试点任务。二是切实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通过购买服务、政策引导等方式,链接社工机构,开展失能、半失能及独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今年以来,全区服务达1200余人次。为全区特困供养人员全部购买了护理险,从根本上解决了特困供养人员看病无人照护的问题。三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建立镇(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逐步提高临时救助备用金标准,由过去低保标准的4倍提高至6倍,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2024年1-12月临时救助568人次,救助资金116.96万元。探索成立“救急难”互助社,全区63个村居已成立“救急难”互助社,共救助40人次2.66万元。四是不断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严格低保审核确认的主要环节,规范经济状况核对,健全基层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全面开展低保复核,逐户核查是否存在违规享受低保的现象,对新申请户始终坚持前端核对机制,确保“精准施保”。今年以来,对全区低收入人口共开展线上核对6015户。

2024年1-12月社会救助累计救助97146人次,发放资金6452.17万元。其中农村低保59353人次,3534.38万元,城市低保29394人次,1956.45万元,特困人员供养7831人次,769.25万元,护理补贴累计发放75.13万元,临时救助568人次,116.96万元

(二)深入优化养老服务

一是推进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对公建公营敬老院按照平均每年每院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推动建立敬老院运营管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同时,督促敬老院规范运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250户,实际改造完成254户,已完成验收,支付前期工程款15.19万元,等待审计结果再行拨付剩余款项。三是支持社区嵌入式机构(综合体)提升改造,我局以党建为引领,用“党建红”服务“夕阳红”,完成2家嵌入式机构(综合体)改造提升任务。现都已通过联合验收,拨付任楼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专项奖补50万元、拨付烈山镇敬老院专项奖补10万元。四是全力推进古饶镇草庙村农村幸福院建设,严格按照农村幸福院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根据烈山区和美乡村申报情况在古饶镇草庙村新建农村幸福院一所,逐步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日间照料、文体娱乐等服务的公益性活动场所,根据老年人实际需要,幸福院合理设置厨房、餐厅、娱乐活动室和休息室等功能区,配备厨具、餐具、电视机、棋牌桌、休息床(椅)等设备,草庙村幸福院在全市率先完成,市局现场查看,对建设成果给予很高的评价。

(三)强化规范社会事务

一是聚焦婚俗改革,1—12月共办理结婚登记1104对,补领结婚证292对,办理离婚521对,补领离婚证108个,离婚冷静期申请977对,登记合格率均达100%。联合区妇联开展婚婚前第一课,树立正确婚育观弘扬婚俗新风尚主题宣传活动。二是聚焦特殊群体,我区现共有94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1—12累计发放补贴130.2万元,制定了儿童关爱相关文件,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了12余场关爱活动。残疾人两项补贴稳步落实,1-12月,享受困难残疾生活补贴累计发放金额251.3万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金额为389.3万元。认真开展夏冬两季街面巡查工作,建立全区三级救助平台,今年以来共救助2名流浪乞讨人员。精神障碍康复点已开始运营,省市区领导多次参观调研并得到一致好评。三是聚焦殡葬领域,全面推进殡葬领域规范管理,公墓年检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殡葬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成效。

(四)不断加强社团地名管理

一是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严格审查社会组织章程,确保社会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握鲜明的价值取向、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把好意识形态的关口。截止目前,新批准成立登记社会组织7个,办理变更登记2个、注销登记1个,到期换证16个,90个社会组织顺利通过年检。目前,全区共有登记的社会组织132个,其中:社会团体4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9个。二是扎实开展“乡村著名行动”,截止目前,烈山区乡村著名行动小程序上图数量1037条,地名更新数量17条,地名备案和公告业务开展数量15条。三是积极督导社工站开展工作,截至目前,开展各类特色活动280余次,覆盖服务人群约4800人。开展和参与了数次社工技能提升讲座,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十余篇。四是开展淮北市飞地调研工作,对烈山矿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基本情况、服务能力等进行实地调研并形成汇报材料。更换烈山区、濉溪县、相山区边界三交桩。出台了《关于加强乡村道路命名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乡村道路命名管理。

(五)稳步发展老龄工作

一是做好政府购买老年意外伤害险工作,积极掌握60-90周岁低保、特困、优抚对象名单变动情况,完成老年人意外保险项目的招标,切实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做好敬老月活动工作,组织镇办、社区积极开展包括慰问帮扶、银龄行动、法律宣传、健康普及、孝亲敬老宣传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三是做好祝福百岁老人工作,为全区新晋百岁老人送去慰问物品,同时开展好我区祝福百岁老人活动,为我区百岁老人每人拨付一次性慰问金500元。

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持续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做好各项社会兜底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全面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档案管理电子化、“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机制规范化,“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多元化。统筹业务监管指导、不断规范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监管工作,充实基层社会救助业务经办人员,整合社会救助力量,抓好各项政策落实。

(二)加快升级养老服务体系

严格落实补贴资金,保障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按期兑现;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养老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养老机构入住率。联合应急、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常态化巡查,加强日常监管。对养老从业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逐步推行培训上岗、竞争上岗;推动养老从业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综合体)建设,已积极申报25年省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对烈山镇洪庄村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嵌入式机构改造,申报专项提升资金50万元,正在进行图纸设计工作。

(三)促进社会事务提质增效

继续加强孤儿、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关爱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社会力量,采取“社区康复+上门服务”开展心理咨询和疏导。全面摸排整治“活人墓”、“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等突出问题,提升公墓管理质量。制定烈山区婚俗改革试点方案,以规范登记窗口建设、婚前辅导、婚姻家庭调解、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家风家教家训等为重点内容,稳步推进婚俗改革。

(四)提升社团地名管理水平

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利用平时的抽查、年检等方式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年检不合格的予以撤销。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社会治理,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指导社工站开展各类活动,根据群众需求不断拓展社工站的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专业水平;加强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巩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配合相邻区县做好界线联检、界桩维护工作。持续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地名信息采集小程序上图工作。持续开展区划地名图信息核对与数据更新工作。

(五)不断增进老年人福祉

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开展“敬老月”、“重阳节慰问”、“智慧助老”、“银龄行动”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做好养老、孝老、敬老的工作,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为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