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专业性社会团体评估材料目录
一、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
1.社团基本情况介绍(4000字左右);
2.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证明、住所证明材料(产权证、租赁协议或无偿使用证明);
3.章程核准批复(社团成立后章程未作修改的不需提供);
4.现行章程(复印件);
5.制定现行会费标准的会议纪要;
6.社团名称、业务范围、住所、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材料;
7.最近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会议资料;
8.负责人备案情况(备案通知书、备案表);
9.近两年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
10.党员名单、建立党组织的批准文件及党组织活动材料;
11.近两年工作计划和总结;
12.近两年年检工作报告(复印件);
13.现有工作人员花名册(含学历、职务、职称、年龄、政治面貌、专兼职及返聘情况、所属部门等);
14.工作人员招聘情况及参加培训的材料;
15.近两年全体工作人员工资表;
16.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的材料;
17.会计人员姓名、职务、资格证书及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8.近两年年度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及会计账簿、凭证及审计报告;
19.近年来开展业务活动的目录及业务活动简介;
20.会员、理事评价的总体情况并各附10份会员、理事评价调查表和现有工作人员评价调查表;
21.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调查表;
22.登记管理机关评价调查表。
二、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
1.近两年度向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年度财务状况的材料;
2.开展交流活动(研讨会、交流会等)的材料;
3.开展行业调研及提供咨询服务的材料;
4.组织或承担课题研究的材料;
5.接受购买服务或委托项目的材料;
6.参与制定法律法规和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的相关材料;
7.参与制定行业标准、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的相关材料;
8.参加国际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举办国际会议的材料;
9.制定并实施职业道德准则、执业准则的相关材料;
10.向政府部门反映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相关材料;
11.调解会员纠纷、推进公平竞争的相关材料;
12.会费收缴、会员管理情况的相关材料;
13.开展资格考试、认证的相关材料;
14.涉企收费及开展信用评价情况;
15.开展政策宣贯、知识普及和公益活动,倡导会员履行社会责任的相关材料;
16. 协会报刊及内部资料;
17. 获得表彰奖励的材料;
18. 新闻媒体对业务活动的宣传报道;
19. 社团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0. 评估专家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
1. 以上材料请参考“安徽省专业性社团评估指标”准备;
2.“报送评估机构的材料”应编写目录和页码,一式两份和电子版,装订报送;
3.“评估专家组实地查看的资料”只需分类整理,不需装订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