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月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
2025年2月份社会救助累计救助7801人次,发放资金512.26万元。2月份当月保障农村低保4820人,保障金额286.04万元 ;城市低保当月保障2314人,保障金额当月154.46万元;特困人员供养保障当月667人,保障金额65.53万元,发放护理补贴 6.22万元,失能集中供养率达72%。继续抓好低收入人员动态管理工作,2月份城市低保动态调增5人,调减9人,农村低保动态调增22人,调减51人,特困供养人员动态调增7人,调减5人。
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及时将预警信息与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召开全区“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推进会,指导三镇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通过试点工作,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模式。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机制,通过第三方积极开展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深入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及时拨付2025年上半年临时救助备用金给镇办,并督促各镇办做好资金的运行监控,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与城乡低保工作的衔接配合。
(二)养老服务
按照淮北市养老服务重点工作调度会议要求,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将任务分解至三镇四办。督促二家嵌入式机构尽快施工,确保2025年目标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联合属地民政办对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并对三级养老服务中心进行2024年运营情况评估。联合社会救助及属地民政部门,深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中动员入住养老机构,提升入住率。按照全省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和“小火亡人”事件视频调度会议及全国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要求,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宣讲,提醒注意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相关作业监管。
(三)社会事务
2月共办理结婚登记106对,补领结婚证31对,办理离婚29对,补领离婚证10个,登记合格率均达100%。持续开展冬季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救助工作,加大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确保流浪人员基本生活。积极摸排全区流动儿童信息,截止目前摸排800余人,系统录入623人。2月份发放孤儿补贴13.3万元,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23.55万元,护理补贴35.84万元。召开殡葬管理工作专项推进会,压实整改任务工作,各镇主要负责人参会。
(四)社会组织
开展三镇一办“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进行地图制作工作。与三镇一办各个社区进行道路命名地图工作审核确认,对接制图测绘公司进行绘图修改工作。审核社会服务机构换证材料3家。办理换证服务3家。咨询成立社会服务机构服务3家。咨询换证服务2家。咨询注销服务1家。
二、3月工作计划
(一)社会救助
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管理,加强对社会救助对象公示、公开规范管理,扎实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治理。持续落实特困人员走访照料服务,认真开展巡查走访,全面进行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走访。
(二)养老服务
确保各类养老资金序时发放。督促重点项目改造进度,加快工期。召开三镇四办民政会议,部署2025年适老化改造相关事宜。继续督查养老机构食品、用电、消防等安全工作。持续联合属地镇办核实养老机构社会代养失能老人在院情况,确保失能补贴精准发放。按照养老领域专项整治要求,按期上交相关材料,进行自查。
(三)社会事务
持续做好街面巡查工作。按照计划加大街道巡查,发现流浪人员及时救助,确保安全。及时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及时将孤儿生活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到位。启动殡葬市场督查,开展清明节文明祭扫召开全区文明祭扫动员大会。
(四)社会组织
持续指导社工站开展活动。继续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多种形式参与消费帮扶、产业帮扶,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持续开展区划地名图信息核对与数据更新工作。持续对接测绘公司开展行政区划绘图工作。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管理平台”完成宗教场所法人登记信息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