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民政局3月工作总结及4月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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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5-04-01 10:06

一、3月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

2025年3月份社会救助累计救助7803人次,发放资金512.32万元。3月份当月保障农村低保4821人,保障金额285.97万元 ;城市低保当月保障2314人,保障金额当月154.42万元;特困人员供养保障当月668人,保障金额65.63万元,发放护理补贴 6.29万元,失能集中供养率达72%。继续抓好低收入人员动态管理工作,3月份城市低保动态调增7人,调减7人,农村低保动态调增28人,调减28人,特困供养人员动态调增5人,调减4人。

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及时将预警信息与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召开全区“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推进会,指导三镇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依托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常态化兜底式救助帮扶政策全覆盖。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机制,全员签订《烈山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协议》。

(二)养老服务

联合属地民政办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督查等相关工作,并核实社会代养社会老人在院情况。按照省厅工作提示函和大雪恶劣天气,督促各镇办时刻关注养老机构情况,及时帮助养老机构做好雨雪天气应急和食品物资储备等工作。按照区安委会要求各镇办于清明节来临之前现场指导辖区内养老机构全面展开自查自纠和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提升安全意识与应急逃生能力。按照养老服务领域专项整治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三)社会事务

3月份,共办理结婚登记57对,补领结婚证26对,办理离婚25对,补领离婚证6个,登记合格率均达100%。加大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确保流浪人员基本生活,全区不发生冲出道德底线事件发生。动态调整留守儿童牵手人,扎实推进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大流动儿童摸排,截止目前系统已录入1200余人。

3月份发放孤儿补贴13.44万元,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23.43万元,护理补贴36.53万元。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宣传引导广大群众革除丧葬陈俗旧习,转变思想观念,摒弃丧葬陋习,形成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的文明新风,全面提高相关政策的知晓率。

(四)社会组织

整理地名库、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工站建设等项目自评材料。对我区132家社会组织进行梳理归纳,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管理平台进行“社会组织分类标注”。审核社会服务机构换证、成立、换届材料3家。咨询成立社会服务机构服务2家。咨询注销申请服务1家。

二、4月工作计划

(一)社会救助

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管理,加强对社会救助对象公示、公开规范管理,扎实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治理。持续落实特困人员走访照料服务,认真开展巡查走访,全面进行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走访。广泛宣传临时救助政策,提升群众对临时救助政策知晓率。

(二)养老服务

确保各类养老资金按照序时进行发放。联合相关部门排查养老机构食品、用电、消防等安全隐患。联合属地镇办核实养老机构社会代养失能老人在院情况,确保失能补贴精准发放。督促重点项目改造进度,加快工期。

(三)社会事务

持续做好街面巡查工作。按照计划加大街道巡查,发现流浪人员及时救助,确保安全。及时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及时将孤儿生活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到位。继续做好清明祭扫收尾工作,并认真总结清明节祭扫工作。

(四)社会组织

持续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及区划地名图信息核对与数据更新工作。持续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管理平台进行“社会组织分类标注”。开展我区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