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4月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
4月份社会救助累计救助7845人次,发放资金513.89万元。4月份当月保障农村低保4852人,保障金额287.75万元 ;城市低保当月保障2322人,保障金额154.97万元;特困人员供养保障当月671人,保障金额64.93万元,发放护理补贴 6.24万元,失能集中供养率达71%。4月份城市低保动态调增19人,调减11人,农村低保动态调增54人,调减23人,特困供养人员动态调增8人,调减5人。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充分利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开展常态化监测预警,及时将预警信息与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进行信息共享。4月17日省民政厅、农村厅及全省各地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来淮,开展全省推动“两项政策”衔接并轨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会,宋疃镇作为部署会观摩点,社会救助科认真落实职能职责,全力协助宋疃镇精心筹备,充分保障了部署会观摩点高质量、高标准。建立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机制,全员签订《烈山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协议》,截至目前,实际服务达20余人次。
(二)养老服务
联合属地民政办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督察等相关工作,核实社会代养社会老人在院情况并查看嵌入式机构改造进度。深刻吸取河北养老院大火事故教训,陈局长带队立即行动,联合区应急、消防、市场、供电及属地镇办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老年人安全,晚间陈局长带队督查养老机构值班情况,确保养老机构夜间值班值守正常。
(三)社会事务
4月份,共办理结婚登记34对,补领结婚证19对,办理离婚31对,补领离婚7个,登记合格率均达100%。加大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确保流浪人员基本生活,全区不发生冲出道德底线事件发生。发放孤儿补贴13.44万元,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23.46万元,护理补贴35.79万元。加快殡葬领域整治工作,宋疃高速两侧硬化墓全部拆除,古饶南园沟旁全部整治完成,全区拆除硬化墓500余座,积极推进公墓规范管理,停止超范围、超面积销售。
(四)社会组织
审核社会服务机构材料注销1家、成立1家、换届材料2家。咨询成立社会服务机构服务3家。咨询注销申请服务2家。审核年检材料8家。开展全区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发布通知,进行系统审核。向有关单位征求沟通烈山区乡镇部分道路命名意见和建议。
二、5月工作计划
(一)社会救助
及时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管理,加强对社会救助对象公示、公开规范管理,扎实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治理。持续落实特困人员走访照料服务,认真开展巡查走访,全面进行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走访。广泛宣传临时救助政策,提升群众对临时救助政策知晓率。
(二)养老服务
继续督察养老机构食品、用电、消防等安全工作。持续联合属地镇办核实养老机构社会代养失能老人在院情况,确保失能补贴精准发放。督促重点项目改造进度,加大重点建设项目督查力度,确保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
(三)社会事务
持续做好街面巡查工作。按照计划加大街道巡查,发现流浪人员及时救助,确保安全。及时发放各类救助资金,及时将孤儿生活补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到位。稳妥做好公墓收回工作,督促镇与公墓现运营人抓紧协商移交事项。
(四)社会组织
持续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及区划地名图信息核对与数据更新工作。持续开展我区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