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24年省级以上彩票公益金情况公告如下:
一、彩票公益金支持民政事业发展资金
2024年,我区共收福彩公益金322.83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残疾人福利类项目、社会救助类项目、儿童福利类项目、社会公益类项目。
(一)资金使用方向
采用因素法/项目法/项目法与因素法相结合的方法,将29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分配至乡镇。其余资金区本级使用。
养老类项目: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项目1个,金额99.69万元;用于老年人福利项目项目1个,金额27.4万元;用于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项目1个,金额23.4万元;用于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项目1个,金额32万元;用于特困供养机构能力建设补贴项目1个,金额10万元;用于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设项目1个,金额15万元;用于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1个,金额6万元;用于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1个,金额20.3万元。
残疾人福利项目:用于支持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1个,金额4万元。
儿童类项目:用于儿童福利项目1个,金额10万元。用于孤儿基本生活救助项目1个,金额6万元;用与贫困大学生救助项目1个,金额2.5万元。
社会救助项目:用于特困照料护理补贴项目1个,金额30.8万元;用于两节慰问困难群众项目2个,金额6.74万元。
(二)临时救助资金具体分配情况
单 位 |
分配金额(万元) |
古饶镇 |
10 |
任楼办 |
1 |
宋疃镇 |
12 |
杨庄办 |
6 |
区本级 |
0 |
合 计 |
29 |
(三)本级项目情况
1.儿童福利类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已认定为孤儿、年满18周岁在校孤儿“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
项目完成情况:根据孤儿助学要求,在2024-2025学年通过打卡发放的方式为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孤儿发放助学金,目前已全部完成发放。
项目成效:为切实保障好孤儿平等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更多孤儿成长成才,“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在中等职业学校等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孤儿每年提供1万元助学金,直至毕业。本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共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9.25万元,资金在孤儿入学取得学籍(在校证明)后1个月内开始发放,资金发放率100%,经调查,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100%。
项目单位:烈山区社会事务办公室
项目周期: 1年
项目负责人:武甜甜
联系方式:0561-4088135
2.贫困大学生救助2.5万,主要用于已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在校贫困大学生。
项目完成情况:根据助学要求,在2024-2025学年通过打卡发放的方式为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发放助学金,目前已全部完成发放。
项目成效:为切实保障好孤儿平等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更多孤儿成长成才,贫困大学生救助为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在中等职业学校等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孤儿每年提供0.6万元助学金,直至毕业。本年度贫困大学生救助共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2.5万元,资金在入学取得学籍(在校证明)后1个月内开始发放,资金发放率100%,经调查,接受贫困大学生项目资助满意度100%。
项目单位:烈山区社会事务办公室
项目周期: 1年
项目负责人:武甜甜
联系方式:0561-4088135
3.特殊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项目6万,主要用于已认定为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
项目完成情况:2024年烈山区1-12月份共救助孤儿94名,全共发放孤儿救助金130.2万元。孤儿资金到位率100%。
项目成效:孤儿,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机构集中养育(含家庭寄养)、社会散居孤儿(含亲属抚养、独立生活等)。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孤儿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因重大困难无法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儿童。 包括: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或失联,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 )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中,未满18 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 年满18周岁,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 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正在服义务兵役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继续参照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重残是指二级以上(含二级)重度残疾或四级以上(含四级) 精神、智力残疾;失踪是指失踪两年以上,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失联是指失去联系且未履行监护抚养责任6个月以上;服刑在 押、强制隔离戒毒或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期限在6个月 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被撤销监护资格的情形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的情形是指外籍人员与内地居民生育子女后被依法遣送(驱逐)出境且未履行抚养义务。资金发放率100%,经调查,接受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满意度100%。
项目单位:烈山区社会事务办公室
项目周期: 1年
项目负责人:武甜甜
联系方式:0561-4088135
4.残疾人福利类4万元,主要用于为烈山辖区内部分精神障碍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包括独立生活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药物自我管理、症状自我监控等技能训练等,同时开展文教、体能、娱乐等综合性康复,并提供精神卫生、精神康复知识培训,心理咨询等服务。
项目完成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精神康复社区项目实施。围绕有康复需求、病情稳定、生活自理且持证的三、四级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求助医生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等服务项目。
项目成效: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1300人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直接服务人员培训50人次,累计培训4小时,大力推进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通过项目化购买、社会化实施精神康复人员保障服务。
项目单位:烈山区社会事务办公室
项目周期: 4个月
项目负责人:刘奇慧
联系方式:0561-4088135
5.特困供养护理补贴项目30.8万元,主要用于及时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标准。
项目完成情况:2024年特困供养失能补贴累计发放7831人次,失能补贴资金累计发放75.1290万元。文件要求特困人员失能补贴标准:分散全自理每人每月45元、半失能300元、全失能525元。特困集中全自理每人每月60元、半失能450元、全失能750元。及时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标准。项目资金由财政专户按实际需求拨付到位,确保了足够的资金保障,保障了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项目成效:区民政局大力推进特困工作,及时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标准,特困人员保障资金由民政局申请发放到个人补助资金直接支付到个人账户,按月发放。下一步区民政局将革新宣传形式、更新宣传理念、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范围,采取形式多样地宣传手段,让失能、半失能、独居等特困供养人员不留死角、应享尽享党和政府的惠民福祉。
项目周期:1年
项目负责人:李凤
联系方式:0561-4088133
6.特困供养两节慰问项目6.74万,两笔下达资金为社会救助作为春节、中秋慰问使用。
项目完成情况:财社【2024】125号下达资金2.04万元、财社【2024】346号下达资金7.4万元。两笔下达资金为社会救助作为春节、中秋慰问使用。财社【2024】125号下发的资金用于春节慰问特困集中供养人员98人,每人200元,合计发放资金:1.96万元;财社【2024】346号下发的资金用于中秋慰问特困集中供养人员103人,每人450元,合计发放资金:4.6350万元。经和市局对接慰问工作的安排,区民政局按照要求将两笔两节慰问资金打到各养老机构账户,镇民政办监督发放到特困供养人员手中。两笔民政专项资金已经按照要求支出。
项目成效:特困供养两节慰问累计发放201人次,其中春节慰问98人,中秋慰问103人,累计发放4.6350万元,项目资金由财政专户按实际需求拨付到位,保障了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项目单位:烈山区社区救助管理中心
项目周期:1年
项目负责人:李凤
联系方式:0561-4088133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项目1个,金额99.69万元。
项目完成情况:主要用于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嵌入式机构综合体改造项目及适老化改造项目等,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项目成效:
项目单位:烈山区养老服务办
项目周期: 1年
项目负责人:张贝贝
联系方式:0561-4088123
2.老年人福利项目项目1个,金额27.4万元。
项目完成情况:主要用于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嵌入式机构综合体改造项目及适老化改造项目等,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项目成效:
项目单位:烈山区养老服务办
项目周期: 1年
项目负责人:张贝贝
联系方式:0561-4088123
3.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项目1个,金额23.4万元;。
项目完成情况:主要用于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嵌入式机构综合体改造项目及适老化改造项目等,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项目成效:
项目单位:烈山区养老服务办
项目周期: 1年
项目负责人:张贝贝
联系方式:0561-4088123
4.社会养老机构建设及运营补贴项目1个,金额32万元。
项目完成情况:主要用于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嵌入式机构综合体改造项目及适老化改造项目等,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项目成效:
项目单位:烈山区养老服务办
项目周期: 1年
项目负责人:张贝贝
联系方式:0561-4088123
5.特困供养机构能力建设补贴项目1个,金额10万元。
项目完成情况:主要用于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嵌入式机构综合体改造项目及适老化改造项目等,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项目成效:
项目单位:烈山区养老服务办
项目周期: 1年
项目负责人:张贝贝
联系方式:0561-4088123
5.特困供养机构能力建设补贴项目1个,金额10万元。
项目完成情况:主要用于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嵌入式机构综合体改造项目及适老化改造项目等,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项目成效:
项目单位:烈山区养老服务办
项目周期: 1年
项目负责人:张贝贝
联系方式:0561-4088123
6.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设项目1个,金额15万元。
项目完成情况:主要用于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嵌入式机构综合体改造项目及适老化改造项目等,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项目成效:
项目单位:烈山区养老服务办
项目周期: 1年
项目负责人:张贝贝
联系方式:0561-4088123
7.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1个,金额6万元。
项目完成情况:主要用于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嵌入式机构综合体改造项目及适老化改造项目等,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项目成效:
项目单位:烈山区养老服务办
项目周期: 1年
项目负责人:张贝贝
联系方式:0561-4088123
8.支持社会福利事业项目1个,金额20.3万元。
项目完成情况:主要用于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嵌入式机构综合体改造项目及适老化改造项目等,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项目成效:
项目单位:烈山区养老服务办
项目周期: 1年
项目负责人:张贝贝
联系方式:0561-4088123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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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支持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养老机构(含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街道(镇)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配置。 2.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顺利发放。 |
1.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54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对适老化改造满意度98%。支持养老机构改造、设施设备配置,支持配备消防设施配备和应急救援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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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 |
数量指标 |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
≥250户 |
254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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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规范精康服务人次数 |
≥1300人次 |
130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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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孤儿纳入保障范围 |
应救尽救 |
应救尽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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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 |
≥10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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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成效 |
成效显著 |
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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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特殊困难老年人满意度 |
≥90%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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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精康服务人员满意度 |
≥90%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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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 |
≥9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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