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月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
2026年2月份社会救助累计救助7725人次,发放资金516.53万元。2月份当月保障农村低保4784人,保障金额283.84万元 ;2月份城市低保保障2275人,保障金额157.74万元;2月份特困人员供养保障666人,保障金额66.37万元,发放护理补贴8.59万元。持续开展困难群众全面摸排工作,逐户走访辖区内低收入人口,摸清家庭情况,截至目前,全区共摸排低收入人口5358户,建立困难群众“一户一档”5358户。开展县级领导干部走访低收入人口工作,入户了解低收入人口家庭情况与实际需求,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宣传惠民政策,截至目前,已走访低收入人口374户。及时关注安徽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推送的预警信息,并按要求于5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置完成。指导各镇办积极开展平台核对、入户调查,组织开展联审联批会,2月城市低保动态调增14人,调减12人,农村低保动态调增35人,调减30人,特困供养人员动态调增11人。根据《推进“物质+服务”救助实施方案》,重点摸清低收入家庭一户多残(一户两名以上残疾人)、孤寡独居老年人、重度及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家庭底数。截至目前,全区共筛查特殊困难家庭2460户,一对一安排帮扶联系人,加强对特殊困难人群的走访服务。发《烈山区2026年困难群众救助暨春节慰问实施方案》和《区领导2026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安排方案》,全面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活动,慰问困难群众862户,发放慰问金43.1万元。区慈善协会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印发《2026年度春节期间“慈善情暖万家”活动方案》,慰问困难群众300户,发放慰问金15万元,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营造了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
(二)养老服务
深刻吸取2月2日齐齐哈尔养老院火灾事故教训,立即行动,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区养老机构电器线路、燃气管道、消防应急设备等开展全面排查,落实整改,形成闭环。做好四大班子进行养老机构春节慰问的后勤保障工作。联合属地民政办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节前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督查等相关工作。召开养老服务机构及三镇四办节前安全生产会议。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券项目。
(三)社会事务
2月份,共办理结婚登记83对,补领结婚20对,办理离婚12对,补领离婚6个,登记合格率均达100%。2月份保障孤儿93人,发放资金13.02万元。联合镇办全面开展孤儿走访活动,全区孤儿共计93人全部走访到位,同时走访困境儿童60人,共发放棉被120床,全区孤儿93人,每人慰问资金500元,共计4.65万元,已于节前全部发放到位。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3900人,发放资金36.6万元,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2517人,发放资金 23.6万元。加大街道流浪人员巡查救助力度。常态化开展巡查工作,恶劣天气加大巡查力度,全区未发生冲击道德底线事故。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殡葬领域塑料花常态化整治活动,有序开展春节祭扫活动,各公墓全面执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要求,确保了祭扫人员安全,加大公墓安全管理力度,各公墓开展集中演练活动和警示教育,加快公墓规划编制,多次与市局对接,初步确定规划。
(四)社会组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志》编纂任务要求,对涉及本辖区的词条内容进行审核和内容补充。办结社会组织换证、变更业务范围、注销等相关事宜。统计填报全区社区社会组织情况。维护双公示平台,及时公示变更、注销的社会组织。
(五)老龄工作
一是做好老年意外险保障工作,积极对接保险公司,核实老年意外险资金到账情况,保单生成情况。同时监督好保险公司,做好资料收集归档等,以便更好的开展后续工作。二是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工作。汇总整理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资料,指导镇办开展好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等,帮助老人发挥所长,树立健康老龄理念。三是开展好银龄行动工作。根据市老龄办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实施细则》,指导镇办按要求积极开展银龄行动,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氛围。
二、3月工作计划
(一)社会救助
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建立民政、人社、农水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常态化开展排查摸排,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收入人口并开展相应的救助帮扶。落实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干部常态化走访制度,精准掌握低收入人口需求,及时更新“一户一策”台账,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持续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健全政企社协同联动机制,积极发动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各界力量参与救助帮扶工作,引导各方在教育资助、物资捐赠、志愿帮扶、就业助力等方面发挥优势、各尽其能,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共治的救助帮扶工作格局。
(二)养老服务
各类养老资金按照序时进行发放。继续督察养老机构食品、用电、消防、等安全工作。持续联合属地镇办核实养老机构社会代养失能老人在院情况,确保失能补贴精准发放。持续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券项目。
(三)社会事务
加快古饶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积极指导古饶镇准备筹建资料,做好前期规划设计、立项审批等。抓好残疾人康复站点运营。2026年区民政局康乐驿站3月份到期,稳妥做好后续持续运营工作。协助做好公墓定价工作。加快公墓成本核算评估,协助市民政局做好公墓定价工作。
(四)社会组织
严格规范登记监管,依法高效办理登记业务,做好材料审核与现场核查;启动年度检查筹备工作,明确时间节点与工作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审批与监管质效。持续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督促问题机构整改到位。
(五)老龄工作
指导榴园社区按要求实施“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做好资料整理汇总。做好老年意外险宣传监督工作。积极宣传我区60-90周岁低保、特困、优抚对象购买老年意外险工作,监督落实出险情况,切实保障好老年人权益。指导镇办开展好银龄行动、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