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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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作者:烈山区司法局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25-01-08 11:44

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和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负责人:江帆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邮箱:lsqsfj@sina.com

单位地址:烈山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