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社区影响调查评估;依法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工作;负责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居住地变更等事项审批;负责人民法院禁止令的执行;负责办理警告、提出治安管理处罚建议、撤销缓刑、假释等社区矫正执法事项;组织指导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心理矫正工作;定期开展执法和监管安全检查;处置社区矫正工作中突发事件;办理矫正期满、矫正终止的相关手续;承担其他社区矫正工作。
负责人:宋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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