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司法局关于做好2020年—2021年上半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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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21-12-30 08:40

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烈山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整合资源,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将2020年—2021年上半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如下。

一、创新普法新载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1、综合利用电子屏、展板、条幅等户外资源,及时向群众介绍法律法规、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及法律援助中心等窗口单位的工作流程,提高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司法行政工作,为群众提供办事指南,推进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主动上门为企业困难员工、下岗职工等企业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为企业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2、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总体普法格局中,涉及《劳动法》《知识产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者、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法治宣传。组建普法志愿服务队,大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大对优化投资环境的法律宣传力度,努力实现全区企业普法全覆盖。在重要节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定期在人流密集处宣传农民工权益等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加法律宣传的覆盖面,不断提升普法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自活动开展以来,共组织走访企业38家,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讲16次,组建企业律师法律服务团1个,开展企业“法治体检”32次。

3、根据烈山区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政务窗口服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司法局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法律援助窗口设置在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进门即可看到,并标识间隔一米的距离,科学设置办事窗口,最大限度压缩机构、群众办事等待时间,实现一站式办结,窗口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上班期间着装整齐,文明用语,态度热情,积极协助指导办事人员办理各项业务。我局一直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原则,切实做到“三集中、三到位”,公开发布“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实现“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切实解决。听取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意见建议,了解办事群众所思所想,推动服务流程再造优化,真正站在方便群众的角度对窗口单位办事流程进行亲身体验,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二、凝聚法治合力,做好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保障工作。

1、依托司法行政职能,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服务,帮助企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问题,克服困难。通过“12348”免费法律服务热线、“安徽法网”、“淮北市法律援助网”、皖事通APP等在线咨询渠道,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各项法律需求提供咨询、指导、办理等服务。由律师轮值上岗,为受到疫情影响的餐饮、劳动、房屋租赁等法律咨询需求免费提供支持和帮助。

2、面对疫情,我局多次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四送一服”活动,走访联络服务淮北市向阳锅炉厂,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强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对该厂的待复工、已复工情况及防疫物资储备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摸底,对疫情防控期间的惠企政策进行了介绍,积极为企业出谋划策,针对企业提出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对于能够现场解决的,均当即给予了答复,对于现场难以解决的,表示将依法依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摆脱发展瓶颈。

3、贯彻落实“万所联万会”工作机制,烈山区司法局指导泽黎律师事务所和北方律师事务所(烈山分所)与烈山区8家工商协会合作举办法律讲堂、法务培训、座谈交流等活动,帮助民营企业培养法律专业人才,加强专职法务团队建设,提升民营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员法商素养,提高企业守法合规经营能力;深入企业组织开展员工法律培训,鼓励引导企业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将法治宣传融入到企业日常生产中,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参加市场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互衔接的培训等工作,完善联席会议、案件咨询、统计通报、跟踪督促等工作制度,履行行政应诉应议职责。

2、坚持合法性审查,对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做到应审必审,截至目前,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44件。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部署,印发《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现行有效的区政府及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清理对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加大对涉民营企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

3、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更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印发《烈山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提质增效活动工作方案》,提升全区行政执法水平。落实《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对规范性文件做到“应审尽审”。贯彻国家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通过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办理行政执法证件。

4、印发《关于开展全区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烈山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持续深化“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全区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通过清单调整规范,进一步发挥清单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中全流程基础性作用。衔接落实国家和省新一批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部署,衔接落实行政许可设定审查机制有关工作,加强对新设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审核。依法动态调整、统一规范行政执法事项权责清单,严格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等工作。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先照后证”、“多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为企业开办和成长营造宽松环境。

5、2020年以来,烈山区开展涉企行政执法备案和定期联合执法检查,规范了行政执法检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健全企业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加强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1、加强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选聘人民调解员进驻企业或建立人民调解组织联系点,妥善处理企业内部矛盾纠纷,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充分发挥地方人民调解组织职能作用,在企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妥善调处涉及企业的各类民间纠纷。截止目前,受理企业矛盾纠纷14件,化解企业矛盾14件。

2、建立多元化调处机制。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工商联联合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和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协调联动的法律服务力量,并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咨询问答和企业员工互动等形式详细了解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律师结合企业实际和涉法需求,帮助企业查找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积极为企业风险防范出谋划策,为民营企业良性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五、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持续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为企业提供常态化高效服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单位、到企业、到人,切实做好各项政策宣讲,把政策、理念、要素、项目、服务送到企业手中,及时收集梳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难题,真正把企业遇到的问题收上来,措施落下去、服务跟上来,注重倾听企业诉求,与企业家交心谈心,积极出实策、拿实招、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实实在在帮助解决实际难题,增强企业发展实体经济的信心,营造亲商安商利商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