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司法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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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23-04-14 17:38

2022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主线,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重点,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中心,深入推进司法行政职能发挥,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烈山区司法局被淮北市委、市政府评为2021年度“平安淮北”建设先进集体、被烈山区委、区政府评为2021年度“烈山区高质量发展争先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2年上半年,全省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我局满意度为100%,位居全省第一位。2021年度依法行政、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四项工作均位于全市第一位。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党建引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立足实际,实现精准防控,落实落细常态化防控措施,服务大厅、窗口部门严格做好室内通风、环境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单位人员外出和来访群众的管理,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各类人员信息。将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纳入法治宣传工作之中,利用重大时间节点,依托“法律七进”,利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电子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充分发挥“法在身边”微信群、村(居)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的作用,提高人民群众预防意识和能力。

(二)创新形式精准助力“乡村振兴”。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工作实际,为“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基层司法所定期到村(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通过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形式,为农民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依托法律服务工作站、“一村一法律顾问”,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着力构建农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等手段化解农村矛盾,提高农村矛盾纠纷化解的实效性;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

(三)加大力度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相关精神,明确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主动接洽招商引资项目,赴南昌、长沙进行招商引资考察,接待扬州亮智照明公司、深圳永昌泰电子公司等来烈山考察。立足职能和服务优势,摸排筛选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加大对辖区意向项目对接跟踪力度,提升招商成果,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加强与企业保持联络,力促项目尽快落地。

(四)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顺利开展。印发法治烈山建设五年规划,并出台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通过中心组、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全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学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区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统筹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安徽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定期调度、定期上报整改情况,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并于9月迎接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对市区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出台《烈山区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工作调度会,集中解决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合同协议履约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招商引资合同清理,发现一个招商引资协议未履约到位,通过集中排查召开调度会并在省市有关部门政策支持下,目前,协议已履行。

(五)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编写上报合法性审核典型案例、行政应诉典型案例、行政复议纠错典型案例。深入推进“府检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畅通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沟通渠道,做好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机制。强化与法院的联系,开展落实“三联三解”实施方案、“一季一政府”交流活动。印发《烈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开展2021年度述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执法监督,做好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信息维护管理。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建立行政应诉案件会商制度,2022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分别向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报备4件规范性文件,办理合法性审查80件。办理区本级行政应诉案件16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

(六)多措并举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立健全各项便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幅度提高法律援助覆盖面和知晓率。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五次位列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第一等次,多次荣获“烈山区民生工程工作优秀单位”称号。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审批各类援助案件384件,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01%,其中民事案件129件,占案件总数的33.6%;刑事案件255件,占案件总数的66.4%。结案305件,结案率达到79.4%。同时,我局针对不同类别群众“量身定做”宣传内容,突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将“为群众办实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并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315维权日”、“综治宣传月”、“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秸秆禁烧、残疾日、“江淮普法行”、“调解夜话”等宣传平台开展了法律援助知识宣讲、咨询活动40余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活动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凝心聚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我局充分发挥定位手机、社区矫正微信群等渠道,提升社区矫正监管信息化水平。利用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道德、心理健康等教育,通过“智慧矫正”一体化设施,对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人像、声纹、指纹等信息采集,建立生物库,积极推进矫务通、协矫通、在矫通安装使用。截至目前,烈山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3人,解除94人。烈山区现在册社区矫正对象93人,其中重点管理10人,普通管理83人;管制0人,缓刑90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假释2人。2022年以来接收委托调查评估152件,给予训诫5人次,警告10人次,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24人次,私自外出8人,均给与训诫、警告处理。2022年以来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生伤亡案件,未发生脱管漏管情况,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情况。

(八)有序推进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全区共有安置帮教对象819名,全部建档,帮教率95%以上。重点帮教人员42人,重点衔接率达到100%。截至目前,全区共衔接刑满释放人员168人,已全部完成对安置帮教人员扫黑除恶走访排查工作。一是加强组织网络建设,形成区镇村三级网络。充分发动各村居司法行政协理员协助司法所开展核查和衔接工作。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为了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运行,落实了安置帮教相关制度,如:完善安置帮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协查机制、强化专项巡查督导机制等。三是落实好“必接必送”制度。对于即将刑满释放的人员,积极与监所和刑满释放人员亲属联系,落实好“必接必送”。四是加大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力度。每季度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有重新犯罪倾向和涉黑涉恶的安置帮教对象列为重点人员,成立帮教小组对重点人员进行管控。五是加大远程探视宣传力度,共接到远程探视申请326件,成功探视277件。

(九)联动联调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烈山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于2022年4月正式运行,入驻4家常驻单位,18家轮驻单位。实现部门高度集中,调处全程闭环,使中心真正成为矛盾纠纷调处的“终点站”。全区构建了村居、镇办、区级“访调对接”三级调解网络,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警民联调、征调对接为支撑,以医疗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知识产权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为补充的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并健全各项专业调解制度,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规范调解工作台帐。2022年至今共举办10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理论、业务知识能力。截至目前,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0次,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调解各类纠纷1200余件,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多元化解中心人民调解受理矛盾纠纷33件,成功调解26件;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84件,结案305件;法院受理诉前调解39件,办结15件;信访局受理信访案件89件,指派办理89件;人社局接待劳资纠纷咨询37批次。

(十)多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下发《2022年烈山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2022年<南湖法治>节目上线安排表》,推动各成员单位履行普法责任。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民法典》法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播放专题宣传片、组织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法律六进”、大学生志愿者开展普法宣传、调整全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开展“开学第一课”等形式多样的系列普法活动开展法治宣传110余场次,悬挂条幅100余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20000余份,赠送法治小礼品8000余份,烈山法治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法治信息,录制南湖法治节目7期。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微动漫,并被省扫黑办采用。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乡村振兴等工作,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今年成功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推荐3个村参加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深入探索“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全区培养“法律明白人”516人,做到每个村(社区)8人以上,打造了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

二、特色做法

(一)全面推进深化改革事项,健全“访调对接”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基层矛盾化解和信访案件处置工作,发挥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作用,及时就地化解信访问题,积极探索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调处方式,高水平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和平安烈山建设,区司法局多举并措做好“访调对接”工作,并整合相关资源力量、集成多元手段,建立“烈山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积极推动“访调对接”工作改革,完善“访调对接”工作机制,推行“司法前置”工作模式,创新“五措并联”化解矛盾纠纷途径,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二)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法治保障。一是大力宣传《淮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我局共印刷《条例》6000份,开展送《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园区、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等市场主体的宣传。二是制定出台《烈山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单位公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持续优化全区营商环境。组织相关执法单位联合执法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执法监督。四是认真办理办结企业诉求。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企业诉求12个,办结率和企业满意度均为100%。五是开展“企业合规不诉”和“行政和解”培训。邀请专业律师对区内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和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合规制度,筑牢合规管理“防火墙”作用。

(三)积极开展依法清理和执行招商引资合同工作。制定《烈山区关于依法清理和规范执行招商引资合同的实施方案》,开发区、各镇办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区共排查企业(或合同)141个,发现存在问题的有49个,截止目前,有15家企业已整改完成,对12家企业正在落实整改措施,有4家企业需要等待司法程序结果再制定整改方案,1个政府履约供地问题已履行。共盘活土地636.65亩、腾退厂房6.68万㎡、退还补贴27.7万元、清欠税收51.78万元。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

(一)扎实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地位和突出作用,发动全体人员,最大限度拓展招商信息渠道,建立招商引资有关信息资料,强化信息互通,营造全员招商氛围。加强联系沟通,及时跟进项目线索,积极联系招商项目承接载体,全面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招商任务。

(二)做好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筹划召开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下一步根据《淮北市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我区将继续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持续开展排查工作,做到依法主动及时全面兑现和履行。

(三)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严格落实省市区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加强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必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四)继续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作。根据司法部及省司法厅创建智慧矫正工作要求,区社区矫正中心将自助矫正终端、移动执法终端、无感签到等社区矫正一体化设施,全方位应用到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报到、请假销假、思想汇报、公益活动、信息采集、教育学习等工作中,真正实现“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互联移动化、指挥可视化”的“智慧矫正”建设新模式。

(五)切实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加强与公检法等办案机关的联系、协调,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刑事法律援助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实现刑事案件的应援尽援,提高刑事案件辩护率,提升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促进公正司法和人权保障。

(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丰富法治宣传阵地的宣传内容和形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努力打造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七)深入开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加大镇办多元化解中心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采取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和调解工作制度建设;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健全“司法所前置”、“访调对接”机制。

(八)做实做细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全面落实重点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工作要求;推进远程探视会见系统应用;优化安置帮教文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