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司法局机构职能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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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25-01-08 11:42
烈山区司法局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实施部门 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1 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 李婷 0561-4085148 烈山区科创大厦A418工作日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20-5:30             
2 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委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承办由区政府批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 3 负责审核区直部门报送区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及备案等工作。 法制办 丁永敢 0561-4685577 烈山区科创大厦A414工作日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20-5:30             
(三)负责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承担区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4 承办由区政府裁决的审计决定事项。
5 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及镇(街道办)、区经开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开展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6 负责全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 法制办 丁永敢 0561-4685577
7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复议应诉案件的统计并对区直部门及镇办复议应诉工作进行指导。
8 负责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9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10 行政执法证件发放及年审。
11 指导监督全区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五)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12 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 李婷 0561-4085148 烈山区科创大厦A418
工作日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20-5:30   
13 指导监督全区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机关工作要求;负责规划、协调和推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14 开展社区影响调查评估。 社区矫正局
宋秀秀 0561-5209868 烈山区镇政府南100米工作日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20-5:30  
15 依法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接收工作。
16 负责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居住地变更等事项审批。
17 负责人民法院禁止令的执行。
18 负责办理警告、提出治安管理处罚建议、撤销缓刑、假释等社区矫正执法事项。 宋秀秀 0561-5209868
19 组织指导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心理矫正工作。
20 定期开展执法和监管安全检查。
21 处置社区矫正工作中突发事件。
22 办理矫正期满、矫正终止的相关手续。
23 承担其他社区矫正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和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4 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办公室 魏玉芬 0561-4085006 烈山区社会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工作日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20-5:30  
25 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26 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和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27 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8 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29 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建设和宣传工作。 办公室 卢文文 0561-4085148 烈山科创大厦西A418
工作日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20-5:30
30 制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在职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指导、检查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规划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承担全区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3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 法律援助中心   0561-4085548 烈山区社会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工作日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20-5:30
32 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
33 组织、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务。
34 监督检查法律援助工作业务及案件质量。
35 负责法律援助资金管理、使用和筹措。
36 负责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37 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及有关部门、地区的业务交流。
38 负责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39 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40 统一办理或协调跨市、区的法律援助事务。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41 全区普法检查考核。 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 李婷 0561-4085148 烈山区科创大厦A418工作日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20-5:30
42 依法治区工作督查。
单位负责人:周到
办公地址: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科创大厦
办公电话:0561-4083588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23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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