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烈山区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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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23-12-29 17:36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按照省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我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我区法律援助案件任务数为380件;案件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符合标准;法律援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布局初步形成。

二、投入情况

(一)绩效目标合理性

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审批各类援助案件445件,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17.1%,其中民事案件93件,占案件总数的20.9%;刑事案件352件,占案件总数的79.1%。结案434件,结案率达到97.5%。受援人群主要是农民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截止目前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较好地维护了困难群体的合法权利。

(二)资金拨付情况

我局在法律援助专项经费投入管理和使用中,通过合理规范使用办案经费,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力度,确保实现应援尽援。我局计划到位资金41.8万元,实际到位经费62万元,其中省司法厅拨付民生工程经费35万元(中央转移支付30万,以奖代补5万元),区财政配套27万元,经费到位率148%。

三、过程把控情况

(一)机构建设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时,因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全省民生工程之中,我局将法律援助与公共法律服务分别列编,均属于司法局内设机构,业务上接受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监督和指导,现法援中心有4名工作人员,2名行政编制,1名全额事业编制,1名区聘工作人员。

(二)均衡指派情况

截至目前,我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5件,全部为社会律师办理的诉讼案件,结案434件,结案率达到97.5%。

(三)宣传公示情况

1、截止目前,信息系统内录入法律援助咨询993条,本中心直接接290条,其余各基层工作站共接待咨询703条,法律咨询实时录入率达到100%;系统内案件结案、归档、补贴发放与实际案件流程同步,附件上传完整;法律援助在区司法局网站设立了部门专栏,每月更新实时信息,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法律援助资金使用、案件办理、质量评查结果等,目前已经发布工作信息130余条。我区法律援助店铺开通率为100%,目前上架产品为58个。安徽法律服务网法律援助预约办理事项3件,未被司法厅通报过

2、案例信息报送情况

目前,我局上报典型案例11篇,撰写各类工作信息80余条,被区级网站采用6条,被市级报刊及网站采用7条,被省级以上报刊、网站采用31条,其中省厅内网21条,被省级网站采用5条,被国家级网站采用7条。

四、案件产出情况

(一)案件质量情况

1、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监督制度。 

截至目前,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对22起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旁听庭审,承办律师们办案思路清晰,分析问题具有较强的逻辑性,能有针对性的运用法律知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开展案件评查、互查工作。

5月初,该中心抽取5本卷宗参加司法部开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其中有一本卷宗被评为优秀,其余四本均被评为良好。6月和11月,本中心参加全市的法援案卷质量评查,均被评为良好,无不合格卷宗。截至目前,我中心已评查410件案卷,总体来看,本年度承办律师比较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对承办案件能够做到认真负责,服务到位;案卷材料规范齐全,能够全面准确反映法律援助服务过程。但也存在极个别案件材料相对简单的问题,针对个别问题,我中心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取得了预期效果。同时为保障档案管理质量,我局卷宗档案均请专业的档案管理公司进行整理归档,使用专用卷宗封面,卷内材料项目齐全,并按年度、类别有序存放。同时区法援中心并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了兼职档案员。

3、定期召开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

截至目前,我中心共办理刑事案件352件,其中法院指定108件,检察院指定214件,公安机关指定28件,直接申请2件。 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公检法工作站均有相对独立办公区域和醒目标识。中心开展律师定期值班和电话值班相结合,有统一规范的值班日志,同时定期对工作站开展检查、调研活动。6月份,区委政法委分别组织召开法律援助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强化了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畅通信息交流,同时对2023年办理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征询了司法机关意见。6月份和8月份,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分别召开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会议针对规范值班律师见证流程、提高帮助案件卷宗质量、不起诉决定宣读时效等问题,就制度落实过程中的操作规范达成一致意见,对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将起到有力的推进作用。截至目前,区法援中心已经开展值班律师工作74次,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279人,进一步保障了犯罪嫌疑人依法享受的诉讼权利,促进了公正司法和人权保障。

4、全面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工作。

由法律援助中心与辖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组成回访组,对今年办结的410件法律援助案件以电话和入户回访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了集中回访。在回访过程中,回访组了解到承办人均能勤勉履职,受援人对办案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案件承办结果等分数均在90分以上,满意率达95%以上。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到目前,我局到位的62万经费已全部支付完成,使用率达100%,61.8万元用于案件补贴和值班补助,0.2万元用于宣传费用。一是严肃财经纪律。我局坚决做到法律援助经费单列科目,单设台账,收支明晰,专款专用,即使其他经费再紧张,也决不挤占、挪作他用,凡专项经费开支由援助中心报分管局长签字开支,确保经费专款专用。二是规范经费使用。为了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合理利用专项经费,我中心全面规范细化了法律援助过程中的管理环节,格按照要求发放社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补助标准。三是为强化我区法律援助经费监督管理职责,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规范化水平,完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体制。4月份和8月份,区专项经费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台账和查看司法行政系统、卷宗等方式对法律援助专项经费进行检查。

五、项目效益

(一)案件回访情况

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专门组织人员对98件结案卷宗进行回访,了解到承办人均能勤勉履职,受援人对办案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案件承办结果等均在90分以上,满意率达95%以上。回访同时,积极向广大受援人宣传法律援助相关规定,希望受援人不仅获得法律帮助的同时还能够积极的宣传法律援助工作。

(二)投诉处理情况

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目前入驻烈山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位置设在矛调中心一层,有障碍设施、功能区,并设置醒目标识。在窗口醒目位置及法律援助网站上公示了投诉地址、电话、电子邮箱及投诉事项范围处理程序等信息,并建立了投诉台账。截至目前未接到一起投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