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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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24-03-28 16:07

2023年以来,烈山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烈山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提升政府政务服务能力

1.强化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党校重点课程。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办法》,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举办全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全区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

2.落实“全省一单”。集中调整区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区级公共服务清单、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及镇(街道)公共服务清单,区级部门(含驻烈单位)共认领权责事项1816项、公共服务事项845项,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为50项。三镇均认领公共服务清单179项(含派驻机构,下同)、杨庄街道认领公共服务清单169项,临海童、百善、任楼三个街道均认领公共服务清单144项。

3.推动市场准入。落实国家省市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政府投资目录,组织市场、发改等部门对照《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和实际情况重点清理内容》进行自查,我区无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和实际情况。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4.深化履约践诺。出台《烈山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深化开展专项行动,梳理全区2023年法律责任清单和兑现履约清单,确保全面履行,排查出3个问题,已兑现完成。

5.清理招商合同。持续依法清理和规范执行招商引资合同工作,截至目前,共排查出问题企业(或合同)51家,其中,开发区28家,烈山镇10家,宋疃镇4家,古饶镇7家,杨庄办2家。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成36家,盘活土地730.02亩,腾出厂房10.3万㎡,清欠税收431.87万元。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提升政府制度供给能力

1.健全体制机制。印发《关于开展建立完善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试点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基层法治建设运行机制,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定期清理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布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根据《关于梳理现行有效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情况的函》,梳理上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配合建成全省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3.严格审核把关。落实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从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等方面把好关,审核未通过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集体讨论。

(三)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能力

1.规范决策程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按要求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公开。对重大行政决策主动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

2.健全审查机制。转发《关于印发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由镇(街道)党政办、派驻司法所、法律顾问单位组成的联合审查机构,集中办理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2023年10月底前,实现全区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3.严格落实制度。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凡是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公众参与、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同时,建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2023年,出具91件合法性审查意见,向区人大、市政府报备4件规范性文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政府行政执法能力

1.推动专项整治。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2023年4月以来,共开展专题教育11次,集中学习15次,梳理2个突出问题,现场规范、整改不文明行为59次,轻微首次免罚并签署承诺书26次,进一步规范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

2.开展案卷评查。对市场、应急、城管等领域进行案卷评查,择优上报市司法局参加案卷评选活动。积极参加全市行政执法案卷提升专题培训班,切实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3.健全行刑衔接。印发《关于做好安徽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系统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推进行政执法机关能积极熟练操作应用该系统,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效能明显提升,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

4.严格执法管理。制定《关于公布烈山区镇(街道)承接部分县级审批执法事项目录的通知》,稳妥推进赋权承接工作。组织落实2023年度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申报综合行政执法证等工作。

5.规范裁量基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主体、权限、程序、监督管理等具体规定,确保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有细化量化的执法尺度。

(五)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

1.完善服务平台。健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6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100%。

2.推进司法前置。推进“司法前置”工作模式,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和信访化解工作。2023年,各司法所共到镇办综治、信访部门集中接访案件72次,接待群众17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1件,引导群众依法依规处理矛盾纠纷48件。

3.推动联合化解。依托烈山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制定《烈山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考核奖惩机制》等十大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2023年以来,排查矛盾纠纷50余次,收集矛盾纠纷线索837件,受理人民调解矛盾纠纷2114件,调解成功2104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7%以上,无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当引起的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

4.依法办理信访。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全面落实“党建+信访”“清单+闭环”“倒查+问责”“专项整治+系统治理”四加工作机制,健全信访积案化解常态长效机制,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5.规范案件办理。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通过督促提醒的方式把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通知相关单位,让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全区行政案件开庭审理2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13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56.52%,高于全市平均11.43个百分点。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提升政府权力运行能力

1.接受各方监督。建立人大、监察、审计多方联动监督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确定联动监督重点,及时将重要审计成果与相关单位共享,促进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等相关单位间互联互通,形成权威高效的监督合力。自觉接受区人大法律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按时办结区人大代表建议97件和区政协提案77件,满意率100%。

2.聚焦政务公开。2023年以来,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村(居)延伸,发布高质量发展、重点民生等相关重点领域信息509条,推送稳就业保就业等信息109条,公开“六稳”“六保”“放管服”改革等上级、本级政策及解读、执行落实情况信息297条,回应关切栏目信息96条。

3.实施免罚清单。制定《烈山区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共涵盖104项(市场50项、城管40项、应急14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以来,我区城市管理领域对轻微的违法行为,免予处罚44件共计1.18万元。市场监管领域,区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实施免罚8件,减轻企业负担35余万元。

4.推行联合执法。持续推进涉企联合执法,2023年,区直相关执法部门将日常监管与定期联合执法检查结合,开展7次联合执法,同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和规范涉企事项监管,着力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

5.践行“三联三解”。出台《烈山区关于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行政检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府院、府检联动会议,运用安徽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和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行刑衔接”模块,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6.强化目标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强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法治建设责任不落实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科目,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3年区委党校主体班培训课程。举办烈山区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对全区40多家单位领导干部进行法治培训。

2.扩大法治宣传。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区“举旗帜·送理论”学习宣传贯彻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活动的通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举旗帜·送理论”系列宣传重要内容、烈山区2023年度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年度重点普法目录,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活动。2023年以来,全区各级机关开展宣讲活动22次。

3.创新以案释法。制定《南湖法治》节目安排方案,定期安排区直执法部门选取食品安全等群众关心的热点案例以案释法。2023年以来,报送各类新闻信息350余件,在“烈山法治”微信公众号更新发布相关信息及普法工作动态152条,16家单位上线“南湖法治”栏目,录制南湖法治节目42期。

4.参加示范创建。积极参加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创建活动,烈山区上报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创新实施综合司法行政协理员制度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档升级”成功入选安徽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5.落实法治为民。出台《关于建立淮北市烈山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检察监督与劳动保障监察协作机制的意见》,成功助力125名农民工拿回175万元工资,开展“检察蓝守护夕阳红”专项监督活动。2023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6.严格审核把关。加大对公共政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配合区数据局、区财政局等部门做好公共政策兑现流程审核,具备条件的政策措施尽可能免申即享,简化申报和审批流程,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7.兑现惠企政策。积极推进“免申即享”惠企政策上线兑付。通过皖企通平台实现“政策找企、应享尽享、免申即享”。2023年,兑付“暖民心老年助餐服务”“实施上市(挂牌)奖励”2条政策金额55.45万元。推深做实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机制。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个别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力度不够均衡,总体建设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单位在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上还有差距等。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个别单位习惯于被动完成工作任务,在整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方面还存在差距。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抓手,全面实施法治建设规划,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部署推动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

(二)强化镇(街道)法治建设。建立完善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镇(街道)述法评议工作,充分发挥镇(街道)法治观察点作用,做好合法性审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争创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细化普法内容、工作举措和责任,重点加强对宪法、民法典、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通过以案释法、律师解读等群众喜爱的形式,强化普法实效性和针对性。

(四)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坚持合法性审查,全面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五)提升行政案件办理质效。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持续推进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推动落实被纠错行政行为整改,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当行政行为发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