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司法局2024年3月份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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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24-03-28 16:13

一、法律援助:截止目前,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64件,其中民事案件7件,占案件总数的10.9%,刑事案件57件,占案件总数的89.1%。其中当事人直接申请7件,法院指定39件,检察院指定17件,公安指定1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0余人次。

二、人民调解:本月镇办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次、村(社区)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次,排查化解各类纠纷109件;全面加强诉源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面落实《2024年全市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要求。

三、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司法所完善工作档案。

四、安置帮教:3月份新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4人,解除5人,共计893人,失联4人,重点人员88人;本月共接收监狱寄回刑满释放人员文书51件;成功进行远程探视申请19件;为刑满释放人员家属开具情况说明,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按时上报衔接登记表。

五、社区矫正:我区共有在矫社区矫正对象119人,本月共接收5人,解除15人。开展适用前调查评估11人次,请假外出4人次,无训诫人员,警告1次。

 

开展活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和公益劳动;整理、装订社区矫正对象卷宗档案资料;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宣告和入矫教育活动;召开烈山区社区矫正矫情分析会,总结本月工作,安排下一阶段工作。

六、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1.做好烈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收集材料归类汇总,目前第二轮材料核查填报工作已完成;上报上月烈山区公共政策审查、重大决策情况;参加行政审判大讲堂会议;

2.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征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通知》;下发《烈山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并征求各部门意见;

3.认真做好执法证件的审核、领取、发放、管理及执法年报统计工作,日常管理安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

4.做好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统计工作;督促各镇(办)以及区直部门严格执行淮北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监督考核规定,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本月合法性审查3件。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

1.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南湖法治>节目上线安排表>的通知》;

2.开展“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发扬普法宣传在服务群众方面的重要作用,搭建良好的法治宣传平台;

3.前往辖区律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2023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4.持续做好各种形式的外部宣传,并及时上报各类信息;

八、全面依法治区:

1.召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会议,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李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任强主持会议,区人民法院院长赵媛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英参加会议。会上,10家单位进行现场述法,交流经验、查找不足、补齐短板、改进工作,评议团成员对述法主体进行评议打分,李明书记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并逐一点评;

2.持续推进建立完善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试点工作,根据《关于开展建立完善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试点 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组织全区各镇(街道)通过专题述法、书面述法和年终述职等多种方式结合,对镇(街道)各机构及所辖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述法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