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烈山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委员第2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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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发布时间:2022-05-10 14:56

 张爱华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成立续贷过桥公司的建议》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为缓解我区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做了大量工作,成效较为显著。
      一是金融规模显著提升。积极协调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扩大有效信贷投入。2021年,辖区内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90.92亿元,贷款增量14.29亿元,存款余额115.5亿元,存贷比达78.7%。2022年一季度,贷款余额92.99亿元,贷款增量11.98亿元,存款余额155.76亿元,存款增量7.1亿元,存贷比59.7%,其中,企业贷款余额60.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62亿元。
      二是政银企合作不断深化。搭建平台,创新开展银企对接专项行动,通过召开银企对接会,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对接重点产业领域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为成功打通“政府+担保+园区+银行”四方合作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快速通道,开展了“园区贷”合作。目前,已有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协议签订,有三家企业获得授信2500万元,其中两家企业已获放款1500万元。去年,区政府还与濉溪农商银行签署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未来5年内,濉溪农行银行将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信贷资金总额20亿元。
      三是金融服务企业持续强化。扎实开展金融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政策宣讲,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收集办理渠道,健全长效机制对调研收集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四是普惠金融触角延伸。驻烈银行业金融机构、国有担保公司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持续配合做好普惠金融业务的下沉,运用“线上+线下”产品加大对支农支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金融支持。2021年,全区三农贷款余额3.9亿元,“劝耕贷”投放1933万元,全区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基本全覆盖,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无论覆盖面还是渗透率,都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议案重点内容办理情况
      关于议案提到的“成立续贷过桥公司”的建议,区财政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高度重视,经局主要领导组织相关单位、人员会商,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一)根据《关于继续做好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的通知》(淮金2021 8号)及《淮北市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积极引导我区小微企业直接向市同创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续贷过桥资金。

(二)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指导下,由我局牵头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参照市相关文件制定《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由区财政或委托区属国企筹资1000万元,开设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专户,人行、银监、区财政、金融、科经信、区属公司、合作银行签订资金运作七方协议,即可开展续贷过桥业务。

(三)为优化我区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彻底解决我区小微企业续贷过桥问题,经报区政府相关领导同意,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指导下,由区属国企出资成立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其包含临时拆借、续贷过桥经营内容,用于支持区内小微企业和乡村振兴相关项目。成立小额贷款公司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发放《小额贷款业务经营资质证》,程序较为复杂,同时,我区区属国企目前缺少小贷公司专业管理人员,单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尚不成熟。目前,正在与某小额贷款公司协商,由我区区属国企出资,开设合资公司,利用其资质与专业人员开展续贷过桥相关业务。

下步,我局将持续做好与市、区相关部门会商,加快相关方案细则的制定,尽快开展续贷过桥业务,双管齐下,另一方面加大协调力度,督促区属企业加快与其他小额贷款公司协商合资事宜;招聘专业从业人员,尽早成立区小额贷款公司,缓解我区小微企业、新型农业主体发展融资难题。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烈山区财政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

联系电话:0561-4685962

   送: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区委督查考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