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烈山区财政局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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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发布时间:2025-12-19 16:48

2025年以来,烈山区财政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多措并举,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着力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长效机制,筑牢规范公开根基。紧扣烈山区2025年财政工作部署,将基层政务公开与预算管理、债务管控、民生保障等核心业务深度融合、同频推进。聚焦本级预决算、“三公”经费、惠民补贴、政府债务等重点公开领域,细化公开清单、明确时限标准,通过常态化业务指导、月度调度通报、季度量化测评的闭环机制,对反馈问题实行销号管理、跟踪督办,推动政务公开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服务”转变,确保财政信息阳光透明成为常态。

(二)深化思想认识,压实分级公开责任。结合淮北市财政工作会议要求,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与政策宣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刻把握政务公开在优化营商环境、防范财政风险中的重要意义。健全“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具体负责、专人全程经办”的责任体系,将公开要求嵌入财政资金分配、项目审批、政策兑现全流程,重点围绕乡村振兴、产业扶持、民生实事等资金使用情况,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及时精准触达社会公众。

(三)强化监督整改,提升公开质效水平。积极组织人员参与上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提升经办人员专业素养。建立“自查自纠+重点核查+第三方评估”的监督模式,每月对公开内容开展错敏字筛查、个人信息保护、涉密信息排查,全年完成多轮公开事项整改优化。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三审三校”制度,重点规范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政府采购监管、惠企政策兑现等敏感信息的公开流程,确保财政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安全合规,切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提效能。

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区财政局共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25条,实现按月公开财政收支运行情况,介绍惠民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等。其中政策法规5条,重大决策预公开6条,规划计划26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5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机构领导11条,机构设置16条,财政资金113条,应急管理4条,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1条,行政权力运行17条,招标采购1条,新闻发布5条,本级政策解读1条,回应关切10条,监督保障2条。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2025年,主动回应热点信息10条。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区本级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于1月16日前全部向社会公开。区本级部门决算于2025年7月8日前向社会公开,7月底前全部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5年度,烈山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整体成效良好,但对照精细化管理要求,仍存在几处细节短板:一是部分公开信息的排版格式不够统一,字体字号、行距间距存在细微差异;二是个别便民服务类信息的附件下载链接偶尔出现跳转不顺畅的情况;三是少数政策解读内容的语言表述偏书面化,通俗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以上细节问题,区财政局将立行立改、持续优化,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更规范、更便民的方向迈进。

(一)统一排版标准,规范信息呈现。制定政务公开信息排版规范,明确公开内容的字体、字号、行距、分页等格式要求,要求各科室在信息发布前对照规范进行自查。建立信息发布前的格式审核环节,由专人对拟公开内容进行版式校对,确保公开信息格式统一、排版美观。

(二)排查优化链接,提升服务便捷度。定期对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专栏内的附件下载、政策跳转等链接开展全覆盖排查,对失效、跳转异常的链接及时更新修复。确保各类便民服务链接始终处于正常可用状态,方便群众快速获取相关资料。

(三)优化解读语言,增强内容可读性。针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财政政策,在解读时多采用口语化表述和生活化案例,减少专业术语的堆砌。对涉及办事流程的内容,配套制作流程图解或步骤指引,让政策解读更接地气,切实提升群众的理解和接受度。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