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本级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6年烈山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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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 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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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56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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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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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25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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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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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25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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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
37 |
二、2026年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按照预算法要求,除涉密部门不单独公开外,区本级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单位,向社会公开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026年,区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66.64万元,同比下降14.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2.5万元,公务接待费258.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5.5万元。具体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2.5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北市财政局 淮北市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32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同比上升38.9%。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58.64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淮北市市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133号)和《烈山区区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执行,同比下降20.9%。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29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5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7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上级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同比下降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