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我区通过住房租赁补贴形式,对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保障,2021年市住建局下达住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为30户,烈山区实际发放41户,共计60030元,任务完成率136.7%。
(二)项目绩效目标。按季度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烈山区住房
困难家庭提供租赁补贴保障,切实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进一步推动全区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建设,切实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详见附表。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局组织绩效评价项目组,对烈山区住房租赁补贴资金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同时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及工作实际,对考核内容进行了细化量化,做好各项指标分析,确保自评结果客观真实、科学合理。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绩效评价表明,烈山区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情况良好,主要表现在: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和住房租赁补贴并举的方式,有效保障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二是加大审核力度,确保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到真正有需要的住房困难家庭中;三是对烈山区境内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可附表进行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烈山区住房租赁补贴计划均纳入年度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
(二)项目过程情况。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部门下发至区级财政部门后经区住建申请,区级财政部门审批后,转至区级住建部门,经区级住建部门逐级对保障对象相关资料审查核对后,直接发放至保障对象银行账户。
(三)项目产出情况。完成市级下达的租赁补贴任务,市级任务30户,实际发放41户,任务完成率136.7%。在使用过程中无违规违纪情况,未发生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事件。
(四)项目效益情况。绩效评价对保障对象满意度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保障对象满意度高,租赁补贴发放改善居住环境,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1、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切实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同时提高了政府形象,维护社会发展等社会效益显著。
2、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居生活环境改善程度较为明显。
3、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按季度发放租赁补贴,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可持续改善程度明显;完成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绩效评价通过对保障对象满意度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保障对象对项目满意度高,租赁补贴发放能够改善住房困难家庭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租赁住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在上级部门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积极谋划、加强组织、创新机制、强力推进,租赁住房保障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资金分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在市级资金下达至区财政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租赁补贴资金分配至区住建局,并由区住建及时将租赁补贴发放到位。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收入认定难:一方面因家庭收入较为复杂,住建部门无法准确认定申请家庭的收入,民政部门对居民收入认定的综合查询平台尚未启用,仅能依靠其提供的收入证明来认定,对于其收入变化更不能及时调整和认定。
(二)房产认定难:房管部门的房产查询、国土部门的不动产查询仅能查询其合法房屋的权属,无法查询申请者宅基地及其他房屋的权属,造成对申请家庭住宅查询困难。
七、有关建议
(一)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对保障对象提交的经济和住房证明进行不定期核查,同时不定期进行上门核查,确保租赁补贴发放至真正有需要的家庭手中。
(二)建立健全保障家庭信用管理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申请材料造假等问题的租户,及时停发租赁补贴,并纳入征信系统,列入住房保障黑名单。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1.住房租赁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清单(见附表 8-1)
2. 住房租赁补贴项目绩效评价问题清单(见附表8- 2)
3. 住房租赁补贴项目绩效评价评分情况表(见附表8-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