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回应-住房建设】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问题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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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时间:2025-04-09 08:35

问题:安徽省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右上角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能否参与投标?

答复: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的相关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安徽省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在右上角增加了使用时限的标注。2024年8月31日之前,新旧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2024年9月1日起,旧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失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